“窃取”照片、创建虚假 Facebook:罚款 2000 万美元!
这是《邮政、电信、无线电频率、信息技术和网络安全领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令草案》中的一项新规定,取代了信息和通信部刚刚发布征求意见的第 174/2013 号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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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照片、创建虚假脸书:罚款2000万! |
草案提出了对社交网络用户处以重罚的四种情形。除上述行为外,在注册个人信息时提供不正确信息的行为将被处以200万至400万越南盾的罚款。
提供虚假信息,诽谤、歪曲或侮辱机构、组织声誉和个人荣誉和尊严的行为;提供不符合国家利益的信息,煽动暴力、淫秽、堕落、犯罪、社会邪恶、彩票、赌博、迷信或破坏民族传统和习俗的信息……将被处以最高 1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最严重的是非法访问其他组织或个人的社交网络账户的行为,将被处以3000万至5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最近,许多 Facebook 用户的照片和信息被“盗用”,用于创建类似的 Facebook 账户,造成混乱和欺诈。一些名人的个人照片也被不法分子用来创建 Facebook 账户,提供误导性信息。
据巴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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