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降级’现象!

党先生 DNUM_AIZABZCACD 07:55

(Baonghean.vn)- 现实中,各级一些官员缺乏责任感,履行职责水平低下,甚至出现必须严肃处理的违法行为,人民不再信任他们,不愿离开他们的岗位。

1952年,胡伯伯写道:“我国是民主国家,最高职位属于人民,因为人民当家作主。在革命机关里,从扫地的、做饭的,到国家主席,都是人民的公仆。” 因此,那些由组织任命、由人民选举产生的官员,必须牢记并铭记胡伯伯的忠告:“必须时刻牢记并践行这句话:为了国家利益,忘记家庭利益;为了公共利益,忘记个人利益。必须做对得起人民、对得起祖国的事。”

阮富仲总书记指出:“党的建设和整顿是一项非常艰巨复杂的工作,因为它关系到组织建设、人才培养,是人为的工作,容易触及人心、利益和人际交往。这项工作虽然艰巨,但又无法回避,因为它关系到党的生命和政权的存亡。” 普通干部和党员的失势,已经导致人们对党和政权失去信心。但官员或领导人的失势,其影响将更加危险,影响也更加深远。它会削弱社会本身,削弱经济体系,削弱政治体系,而政治体系也迫切需要创新和调整,以适应发展规律。

在文明社会中,当一个人身负重任却无法履行职责时,出于自尊,他会主动辞职。通过大众媒体,我们看到许多人,从市长、部长到总理、总统,有时仅仅因为一句错误的言论、与亲属相关的事件,或者他们所负责的领域,就公开向民众道歉或主动辞职。在这些情况下,他们意识到自己未能胜任工作或造成了后果,失去了民众的信任。为了人民的利益,也为了他们曾经被民众信任的正直和自尊,他们愿意辞职。也有些人辞职是因为他们意识到,当不幸事件发生时,即使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他们也必须承担作为领导者的责任。辞职虽然并非易事,但却是必要的,应该由他们去做。这已经成为政治生活的一种文化特征。

插图照片。

在我国,从古至今,有许多官员如朱文安、阮平谦、阮功筹、阮生色……(由于各种原因)表现出学者的勇气和精神,辞去官职。

1945年八月革命刚刚取得最基本的胜利,1951年,在越共第二次代表大会上,胡志明主席就指出:“在组织临时政府时,国会选出的中央委员会中,有一些同志本应参加政府,但这些同志主动要求退出,为仍在越盟之外的爱国人士让路。这是无私的善举,不贪图地位,把民族和国家统一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这是值得赞扬、值得敬佩的善举,值得我们学习。”这些同志中包括总书记长征,以及阮良朋、阮志清等一批高级领导人。

遗憾的是,并非所有干部和党员都做到了这一点。现实中,各级一些干部缺乏责任感,履职尽责水平低,甚至出现必须严肃处理的违规行为,不再受人民信任却拒不离岗。社会不缺人才,人们误以为只有自己才能做到。真是“放得下容易,去得下难”……四中全会决议明确指出:“一大批处于领导和管理岗位的干部和党员,包括一些高级干部,政治思想、道德、作风等方面都有所退化,表现为理想淡漠,陷入个人主义、机会主义、实用主义,追逐名利、地位、地方主义,贪污腐败,浪费资源,专断专行,缺乏原则。”

前国会办公厅副主任阮诗勇先生写道:“辞职与其说是法律问题,不如说是文化问题。这里的制裁是良心。如果存在一种基于良心的政治文化,那么未完成任务就辞职几乎是强制性的……在许多国家,拥有经济潜力的人会进入政界……对他们来说,从政是一种冲动,而不是谋生手段。他们已经有了很好的经济基础,辞职对他们来说会容易得多。在越南,如果不小心,人们为了经济目的而从政,就会导致腐败。起初你是一位好领导人,但权力会腐蚀人民。”

如果官员们还在努力保住自己的职位,那么有人“努力保住贫困户”又能理解吗?

一切工作的成败,最终都取决于干部。“官不正,民不顺”。我们究竟是“选官,还是选民”?学习和践行胡志明的道德榜样,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关于党建工作的决议,每一位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需要反躬自省:自己究竟为地方、为单位做了什么贡献?还是只是靠着党和人民赋予的“位​​子”过活(“有利无誉”?)?

2021年11月3日,越共中央政治局颁布了第41-QD/TW号《关于官员免职和辞职的条例》。这项条例意义重大,尤其是在我党和国家决心全面建设廉洁强大的党政体系,反对腐化堕落、“自我演变”、“自我转化”,打击腐败和消极情绪的背景下……这项条例为党内乃至现代越南政治体系中“辞职文化”的形成“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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