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必须廉洁、必须廉洁”
确定反腐败“必须清正廉洁”的方针,必须把那些利用权力和机制搞腐败、搞贪污腐败的人从队伍中清除出去。
本届任期以来,政治局、书记处管理的70多名干部、党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拟追缴和处理数万亿越盾和数百公顷土地,拟给予近700个集体和多名个人行政处分。
近50起案件、70余件案子移送侦查机关审议处理,并在7月底召开的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第16次会议上交代了许多令人印象深刻的数字。
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
令人印象深刻,但不禁让人怀疑,当一个案件接踵而至;当许多高级官员受到纪律处分;当反腐败“必须廉洁,必须廉洁”的斗争还没有达到要求。
不可否认的是,近年来发现、查处和处置的重大腐败案件,大多与高层的“权力”有关,与过去被视为“禁区”的“权力”有关,甚至与历来被视为“廉洁”的反腐机构有关。
这其实不难解释,职位越高,腐败的条件就越丰富。腐败的根源可以是自己利用职权进行掠夺;也可以是被利用,无法抵挡物质和非物质的诱惑,被卷入“利益集团”。
似乎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心照不宣地认为某些地方是“不可侵犯的”,是“禁区”。正因如此,许多身处这些“禁区”、身处这些“不可侵犯”之地的人才能为所欲为,不必担心被提醒或触碰。即便有,也只是内部的。没有公开,没有透明,也没有向民众公布!
认为反腐败机构的人天生清正廉洁、天生不会腐败,这种想法也非常主观,因此很少有人认为反腐败必须在巡视、查处、处理的地方进行。
只有党和国家以及中央政治局的领导干部下定决心,下定决心把各种“干柴、新柴”投入反腐败的“火炉”,才能揭露那些讲党的政策、讲道德,抢钱、抢金、抢外汇、抢土地的阴暗角落,才能揭露那些利用权力、钻漏洞、利用党和国家、人民的信任,为个人谋取私利的错综复杂的关系。
因此,从郑春青驾驶非法“蓝色牌照”汽车案开始,一系列造成数万亿越南盾预算损失的严重违法行为被曝光,包括政治局委员在内的数十人的不法行为被曝光,也就不足为奇了。
而毫不奇怪的是,从富寿赌博案、潘文英雄案(又名武“铝”)、丁玉河案(又名吴“秃”)、Mobifone电信公司案等多起案件,在真相大白后,许多人都感到惊讶,因为多位高官、多位部长、中央委员、多位军警将领都长期“卷入”其中。
因此,一旦我们找到了“腐败领域”和腐败行为,一旦我们确定反腐败“必须清正廉明”,我们就必须下定决心,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坚决把那些滥用职权、滥用机制、滥用公职,侵吞国家财政和人民税金的人从队伍中清除出去。
阮富仲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多次强调,尤其是在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他表示:“我们必须继续前进,不设禁区,不停顿,不停歇,毫不松懈,更加坚定地前进。”他表示,这是革命的要求,是感情的需要,是人民的愿望,是我们党和人民的愿望。
这句真挚而真挚的话语,传递着强烈的时代精神,对预防腐败和反腐败一线的干部职工,是重要的激励,更是生命的指引,是可持续发展的指引,是廉洁奉公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