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议会主席黄义孝:“我们不能永远把杆子竖在路中间。”
乂安省委常务副书记、人民议会主席黄义孝在会场讨论会上强调了这一点。
12月5日下午,乂安省第十八届人民议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任期2021年至2026年)在会议厅举行讨论。

针对代表反映:新农村建设中发动群众捐地开路后,仍有一些电线杆没有搬迁,很多电线、通讯线路更换后没有拆除,给群众出行带来安全隐患,破坏了周边环境,建议主管部门尽快出台解决办法。
乂安省人民议会主席黄义孝主持讨论会,要求工贸厅厅长作出解释和说明。

为明确处理上述情况的责任,工贸部部长范文和分析称:“必须明确界定是交通道路建在电力线上,还是电力线建在交通道路上。如果电力线建在交通道路上,电力部门必须负责处理;如果交通道路建在电力线上,交通部门必须负责处理。”
范文和先生说,实际上,在基层,为电力线路修建道路时清理土地比为道路修建电力线路时清理土地更容易。因此,当扩建道路并要求电力部门清理土地时,他们没有责任,因为电力线路在先,所以电力部门只是提供技术支持。
基于该分析,工业和贸易部主任需要根据现有的交通或电力线问题寻找解决方案。
在听取工贸厅厅长的答复后,省人民议会主席黄义孝强调各级党委、政府有责任解决这一问题,确保人民的安全和合法利益。
省人民议会主席强调:“地方党委、县级和省级机关,特别是人民委员会,必须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提供建议。不能让这些电线杆永远这样矗立在路中间。”他要求省人民委员会重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随后,交通运输部部长黄富显在解释代表们反映的有关交通运输领域的一些内容时表示,电线杆主要设置在交通路线上,即升级改造后的路线。
从行业的管理实践看,他表示,原则上,电力、电信单位在交通走廊“植杆”的,要承诺在交通线路升级、扩建时,电力、电信行业要安排资金搬迁。
对于选民对乡村道路的反馈,黄富显先生表示,先有道路系统,后有电线杆,但没有要求电力行业在扩建时承诺资金搬迁。
同时,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和民间,不存在搬迁资金。
鉴于这一现实,交通运输部部长表示,解决方案需要明确责任。如果电力部门事先做出承诺,则必须安排搬迁资金;如果没有事先做出承诺,则投资者、区和乡镇必须提供支持并安排资金;电力和电信部门必须配合投资者进行搬迁,以免造成美观和交通安全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