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主席与“祖国独立、宗教自由”思想
(Baonghean)——胡志明主席始终尊重人民的信仰自由,不仅体现在思想上,也体现在具体行动上。对他而言,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具有理论、科学和革命基础,同时也是民族大团结政策的重要因素。
1945年9月3日《越南民主共和国独立宣言》发表后不久,胡志明主席在规范接待团体代表时写道:“从今年起,我将非常高兴地接待下列团体的代表:越南和中国报纸……,天主教、佛教……,工会、农民协会……”。
他在1945年9月3日阐述越南民主共和国的六大紧迫任务时,其中一项是:“殖民主义和封建主义实行分化天主教徒和非天主教徒同胞的政策,以便于统治。我建议我国政府宣布:‘信仰自由,天主教徒和非天主教徒团结一致’”。此后,在《1947年8月30日致佛教协会的信》和《1951年3月3日越南共产党成立大会的总结发言》等多篇讲话、文章中,他多次重申这一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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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7月,胡志明主席在第二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上与宗教代表会面。图片由胡志明主席提供 |
对于胡志明来说,民族大团结,包括有信仰的人民和无信仰的人民、不同信仰的人民之间的大团结,都是为了民族独立、人民幸福、每个越南人的成长和完善以及民族的发展。
当前,全国天主教和非天主教同胞正紧密团结,心心相印,如同一家子,为维护祖国的独立而奋斗。在战场上,天主教和非天主教战士的鲜血和骨骸,筑起了一道坚固的长城,抵御着共同的敌人——西方殖民者。全国各地的天主教和非天主教同胞正竭尽全力,为抗战建国贡献力量。这种牺牲和奋斗的精神,正是对耶稣基督崇高精神的继承和发扬。
1951年3月,他在《越盟-连越统一大会开幕式致辞》中指出:“在这次大会上,我们有来自各行各业、各宗教、各民族的代表,有老有少,有男有女,真是一个相亲相爱的大家庭。大会召开后,全民团结友爱的精神一定会更加深厚。凭借这股团结的力量,我们一定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打败一切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敌人。”
如今,我们民族团结一心,舍生忘死,浴血奋战,为维护祖国的统一和独立而战。我们秉承释迦牟尼佛的大慈悲,为解放民族、摆脱奴役的苦难而战。在抗战救国的斗争中,佛教同胞们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感谢你们,并希望你们更加努力,永远奋斗,直到抗战胜利,统一独立胜利的那一天。
胡志明主席始终坚信:“只有祖国独立,宗教才能自由。”他始终号召“全体同胞,不分天主教徒和基督教徒,紧密团结,坚决斗争,保卫祖国,维护宗教自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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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1月3日,胡志明主席与越南佛教僧伽代表合影留念。图片由胡志明主席提供 |
胡志明主席的上述观点表明,他始终将宗教的人文和人道主义价值视为人民宝贵的文化和精神遗产。他发现各种宗教之间存在许多相似之处,与社会主义的目标和理想相一致。他的观点提醒我们每个人都要以客观、科学的态度,发掘每种宗教的人文和人道主义价值,并将其传承和发扬,为国家发展服务。因此,在他的民族大团结政策中,宗教团结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至今在理论和实践上仍然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