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不要让犯罪分子以为外国是藏身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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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强调:不要让犯罪分子产生幻想,把外国当成是藏身之所、安全的藏身之所,逃避法律的制裁。

11月10日下午,国家主席陈大光在河内会见公安部、国防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机关,讨论案件进展、组织工作及各机关间协调等事宜。出席会议的还有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苏林上将,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以及各部委、局、行业领导。

Chủ tịch nước Trần Đại Quang phát biểu tại buổi làm việc.
国家主席陈大光在会上发表讲话。

2016年,刑事案件查办质量持续向好转变,确保了办对人、办对罪、办对法,刑事案件查发现率持续提高(其中,涉及社会治安案件查发现率达到82%以上,大案、特大案件查发现率达到92%以上)。

侦查机关在侦查、起诉、审判工作中,特别是在社会关注的经济、腐败等案件中,与检察院、法院密切配合,基本保障了在押人员、被告人以及与案件有权利义务关系人员的辩护权和委托辩护权,依法保障了公民的民主权利。

会上,国家主席陈大光代表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侦查机关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和成就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谈及侦查和处置犯罪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国家主席指出,当前,非传统犯罪活动增多,犯罪手段、手段日益复杂多样,有组织犯罪、跨国犯罪、高科技犯罪等犯罪形式多样,手段日益先进。

一些经济犯罪分子、腐败犯罪分子常用的伎俩是让别人登记犯罪财产,将赃款转移到境外分散;想方设法逃往国外,特别是逃往未与越南签订司法协助协定的国家。

此外,越南与一些国家之间的法律文书体系不兼容,因此很难解决外国合作伙伴的司法协助请求;在经济、腐败和毒品案件方面的专业知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

本着这一精神,主席要求各侦查机关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司法领域的各项政策路线,特别是党的十二大决议。同时,注重完善组织机构,提高侦查队伍素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弘扬依法治国精神,确保起诉、侦查和检察建议准确、客观、准确,对人负责,对罪负责,依法办事,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不做冤假错案。从而为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建设秩序井然、纪律严明的社会,为顺利完成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融入国际社会任务做出贡献。

 Chủ tịch nước Trần Đại Quang làm việc với các cơ quan điều tra.
国家主席陈大光与调查机构合作。

陈大光要求,要提高刑事案件特别是特别重大案件、重大经济案件、腐败案件、社会关注的高科技案件的侦破质量;加快侦破重点案件、未决案件,确保彻底破案;采取积极预防措施,严密管理、监控,不让犯罪分子外逃国外,本着坚决打击犯罪的精神,坚决彻底破案;处理清楚,不拖延,不设禁区,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压力。

重点侦查经济犯罪、腐败案件,追缴腐败分子流失和侵占的资产。重点纠正和克服侦查工作中的缺陷和不足,加强巡视,指导侦查办案工作。严格落实信息通报、报告和请示制度。

总统建议,侦查机构应注重培训和培养侦查人员,提高其专业资格和法律素养,并增强其责任感。尤其是在高科技犯罪日益复杂的背景下,更应重视培训和培养一支具备必要科技知识、外语和国际法知识的侦查人员队伍,以提高对此类高危犯罪的侦查质量。

此外,侦查机关要注重研究、参与制定和完成修改、补充2015年刑法典若干条款及相关法律草案的法律草案,同时有效实施新的司法法律。

陈大光主席建议:“扩大侦查和处置犯罪特别是有组织犯罪、跨国犯罪、恐怖主义、毒品犯罪、经济犯罪、腐败、人口贩卖、洗钱和高科技犯罪等方面的国际合作……密切配合国际警察组织和世界各国相关司法机构,紧急缉拿潜逃海外的犯罪分子,特别是经济犯罪和腐败犯罪分子,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追缴被盗资产,确保法律的严格性,震慑那些意图潜逃海外的犯罪分子;不要让犯罪分子产生幻想,以为外国是他们的藏身之处、安全的藏身之处,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主席强调,党、国家和人民始终高度重视、关心和建设包括侦查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体系,使其日益廉洁、强大,出色地履行被赋予的职能和任务。主席相信,在党和国家的重视、领导和指导下,在各部门、地方的密切配合下,在各界人民的共识和支持下,侦查机关一定能够取得更大成绩和成就,不辜负党、国家和人民的期望。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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