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议会主席:提高认识,在制度建设中取得创新思维突破
国会主席陈清满强调了促进科学、技术、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发展的关键任务、解决方案和制度突破,并表示将提高人们对科学、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并在思维上取得突破。
1月13日上午,党中央书记处在国会大厦奠宏厅召开全国科技发展、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突破研讨会。
总书记杜林出席并主持了在中央桥点举行的会议。
出席中央桥仪式的还有:前中央总书记农德孟;政治局委员、国家主席梁强;政治局委员、总理范明征;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陈青曼;前政治局委员、前国会主席阮生雄;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委员、中央监察委员会主任陈锦图以及其他政治局委员和书记处委员。
在义安省大桥,出席会议的同志有:义安省委书记阮德忠;义安省委常务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黄义孝;义安省委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黎鸿荣;义安省委常委同志、义安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义安省党检委委员、省级各部门、支部、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领导以及设在义安省的中央机关单位代表。
本次大会通过中央桥与省、市、中央党委、中央各部委、各部委、各部门、各部门、各公务单位、省、区、乡级15345座桥连接,共有978532名代表参加。

在题为“促进科学、技术、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发展的机构政策和解决方案”的专题报告中,国会主席陈清满重申,党和国家始终重视并加强对科学、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发展的领导和方向。
自第十五届国民议会任期开始以来,国民议会已通过了8部与此内容相关的法律。
特别是,国民议会第七届和第八届会议通过的29项法律和41项决议解决了许多紧迫的实际问题,包括规范数字数据库创建的法律;与科学、技术和数字化转型应用相关的管理方法、机制和具体激励政策;允许对生产产品、服务和新型业务的研究活动实施受控测试机制。

现行法律体系也制定了许多机制和政策,以鼓励和激励投资、金融、人力资源开发,并促进科学技术活动、创新和数字化转型。
然而,国会主席陈清曼表示,法律体系仍然缺乏一致性和统一性,导致这些领域的一些激励和晋升机制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现有的科技创新投资和融资机制并不完善,未能有效鼓励或吸引社会各界的投资。数字化转型活动的投资和融资机制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尚未得到及时解决。

国家级任务、项目和计划的财政资源分配缓慢而复杂,实施起来耗时很长。
国会主席陈清满强调了促进科学、技术、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发展的关键任务、解决方案和制度突破,并表示将提高人们对科学、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并在思维上取得突破。
在立法活动中大力创新思维、方法和程序:法律必须简洁明了,只规范国民议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要将通告和法令的内容合法化。

另一方面,必须加强权力下放、行政改革;大力从管理导向的法律转向有效管理与发展创造相协调,鼓励创新,坚决摒弃“管理不了就禁止”的思维模式。
国会主席陈清满强调,对于仍在发展中且尚未稳定的具体问题,法律仅提供框架,并责成政府制定详细规定,以确保方向和管理的灵活性,并及时响应实际需要。
科学管理机制必须激发创新和创造力,就像农业领域的“合同10”精神一样,鼓励企业投资研发,尤其是在高科技和生物技术领域。

此外,继续允许对新的实际问题进行试点;研究并制定适当的试点机制和受控测试机制;研究关于在测试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的情况下免除责任的规定。
国会主席陈清满表示,自第十五届国会开会以来,初步审查显示,科技创新法仍有2项法令尚未修订或替换,1项通知尚未发布;数字化转型法也有4项法令及1项通知尚未按期发布。
本着这种精神,国民议会、国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和国民议会各机构将与政府和政府各机构协调,领导、指导和组织对有关法律制度的审查;按照第57号决议的要求,完善、及时、同步地建立相关机构。

组织开展对决议执行情况的监测、指导、敦促、检查、监督和报告工作;明确指出已取得的成果、尚未完成的工作、尚未达到要求的工作、解决方案,并明确具体责任。
国会主席陈清民要求党中央、政府、各部委和分支机构重点组织对科学、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领域的法律进行评估、总结实施情况、审查、提出修改、补充建议并制定新法律,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的质量和进度要求。敦促及时、全面地制定和颁布指导法律实施的文件。
全国人大主席还要求各级人民议会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在其职权范围内出台机制和政策,鼓励和促进科技研究、创新、数字化转型发展,提高地方国家机关、企业、组织和个人的效率、效能和绩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