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洗清犯罪记录,继续持有毒品
(Baonghean.vn)——4月26日上午,新旗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黄伯龙(1962年出生),居住于新旗县义环乡仙清村,因“非法持有毒品”罪名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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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巴龙在宫廷。摄影:Phuong Hao。 |
据起诉书称,2017年2月19日下午3点,在新岐县奇新乡田南1村,乂安省公安局PC67局第三侦查队工作组当场抓获了黄巴龙存放0.016克毒品的行为。
此前,黄巴龙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多良县人民法院判处24个月有期徒刑(其犯罪记录尚未消除)。然而,被告人黄巴龙不思悔改、不改邪归正,继续犯罪。
庭审中,被告人龙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被告人在庭审中的供述、证据及卷宗材料,合议庭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黄巴龙有期徒刑十二个月。
方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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