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收到400万越南盾工资,已被判终身监禁

陈武 November 5, 2018 15:33

(Baonghean.vn)——在第一笔毒品交易中,Ly Ba So获得了50万越南盾。在第二笔交易中,这名男子被承诺支付400万越南盾,但在他“拿到报酬”之前,So就被判处终身监禁。

11月5日上午,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巴索(Ly Ba So,1983年出生)和李巴楚(Ly Ba Chu,1995年出生)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二人均居住在桂风县Tri Le乡,罪名是“非法贩卖毒品”。

根据调查文件,2018年5月21日,Ly Ba So在归州县周环乡路口遇见了一名叫Tuan的男子(背景和具体地址不详)。Tuan向So询问购买毒品的情况。

被告人李巴索(Ly Ba So)和李巴楚(Ly Ba Chu)出席庭审。摄影:Tran Vu

因为此前,So曾接到一名姓Tho(老挝籍)的男子的邀请,该男子有毒品要贩卖,So随即打电话给该名老挝男子,经商议,双方约定于6月9日前往桂丰县广丰乡南赛桥检验毒品样本。

约定的日子到了,Tho去了So的家,给了他50万越南盾作为工资,并告诉他:“你走的时候,来Ly Ba Chu家接他,我们一起走。” 之后,两人去了Chu的家。但Chu这时犹豫了,因为害怕而不敢去。Tho立刻镇定下来,让他跟着去当翻译,同时给了Chu 200万越南盾。

三人收到钱后,骑着摩托车前往约定地点运送毒品。到达后,朱某接到任务,打电话通知团长并送达毒品。

首次交易成功后,6月8日,Tuan继续联系So,提出以1.3亿越南盾购买两块毒品,并被So接受。这次,Tho承诺,如果交易成功,两人将每人获得400万越南盾。

6月19日,So和Chu从Tho手中接过两块重达681.01克的海洛因饼,准备交给Tuan。就在两人交易期间,当局发现并逮捕了So和Chu。其余嫌疑人迅速逃走。

法庭上,被告人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两人均表示,由于情况困难,才同意在被要求的情况下运送毒品。

陪审团认定被告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出于贪婪,他们同意贩卖毒品,而这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在考虑了加重和减轻情节后,审判小组判处被告人 Ly Ba So 终身监禁,判处被告人 Ly Ba Chu 17 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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