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负责人违反交通通道畅通规定,可能会被免职。
(Baonghean.vn)——省、区级部门和分支机构的领导,如果对指导和组织交通安全通道清理工作的实施不重视,将受到纪律处分、降职或解雇。
这是11月9日下午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会议上讨论的《义安省保护交通基础设施、清除侵占行为、防止交通安全走廊再次侵占行为集体和个人履行职责、奖励和纪律处分条例(草案)》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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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春阳同志和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主持了会议。照片:梅花 |
会议上,省人民委员会委员及各部门、分支机构代表根据内政部提交的草案,对草案表示赞同或高度赞同。草案除规定奖励形式外,还明确规定了严惩在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包庇、消极对待的集体和个人的责任。
具体而言,对于未履行保护交通基础设施、清除侵占行为、防止交通安全走廊再次被侵占职责的集体或直接负责管理的个人,将予以批评和警告;同时,对于再次违反上述规定的集体,将不予授予效仿称号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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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清典强调,提出集体和个人责任分担方案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全省交通安全走廊的管理。图片:梅花 |
对于负责现场工作的各部门主任、副主任、省级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负责现场工作的区、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省、区级部门和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负责人,如对保护交通基础设施、清除侵占行为、防止再次侵占交通安全通道的任务指导和组织工作不认真,将根据违规行为的接受程度、晋升程度和纠正程度,予以训诫、降职、免职三种处分。
对于直接执行保护交通基础设施、清除侵占行为、防止交通安全通道再次被侵占任务的干部、公务员、公共雇员和军队士官,如果缺乏责任感,也将采取两种处理方式:训诫,如果训诫后没有改正或克服问题,则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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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厅厅长阮邦全高度赞同关于处理违反交通安全走廊行为责任的法规草案。照片:梅花 |
该草案还规定了在每次清理和管理人行道和交通安全走廊的活动结束后,或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以及年度初步和最终审查,对集体和个人的责任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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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柳县的居民自发拆除了侵占国道走廊的铁皮屋顶和广告牌。照片:Nhu Thuy |
在今天下午的会议框架内,省人民委员会还听取并评论了以下报告:2016年至今省人民议会各项决议执行情况报告;2017年行政改革报告及2018年重点任务报告;2017年犯罪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报告及2018年任务报告;省人民议会关于批准省内国家预算收入结算和地方预算支出结算的决议草案。 |
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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