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者藏匿“热货”,在深山老林扎营吸毒贩毒
(Baonghean.vn) - 为了躲避警方追捕,罗文氏在森林深处扎营,并派人放哨。他在这里向顾客贩卖毒品,每当自己上瘾时就吸食。此外,他还总是随身携带武器,以便与警方周旋。
8月27日上午,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卢文氏(1963年出生),家住祥阳县良明乡,因犯“非法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军用武器罪”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根据起诉书,为了方便贩毒,Thi于2016年在梁明乡Muong村的一座小山上搭建了一间棚屋。2019年3月左右,一名男子来到Thi的棚屋购买毒品。该男子身无分文,便用一枚手榴弹、一把燧发枪、一把自制手枪和9颗运动子弹与Thi交换了两包海洛因。
5月5日,罗文氏(Lo Van Thi)前往梁明乡普隆山区,向一名叫Nhenh(老挝语)的男子购买了4颗海洛因和1包粉红扁豆,共计2000万越南盾。Nhenh还给了罗文氏1包冰毒。
上述毒品,Thi带回自己的营地,分成小块藏匿起来。Thi每天都待在营地里吸食毒品,并把这些“货物”卖给其他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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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罗文氏。摄影:Tran Vu |
罗文氏的警惕性和狡猾之处显而易见,他要求前来买毒的瘾君子必须先得到他手下的“批准”,才能进入窝棚。他先把毒品交给手下,然后再送给瘾君子。对于那些从外省来买毒的人,他安排手下在Xop Mat桥(距离他聚集的地点约7公里)进行检查,只有当他们觉得安全可靠时,才会放人进来取“毒品”。
5月8日下午2点左右,罗文氏在自己的营地贩卖毒品时,被乂安省公安局和祥阳县公安局联合工作组发现并抓获。缉获的证据包括多包毒品,共计31.85克海洛因、75.87克甲基苯丙胺、1枚鸭嘴榴弹、一把美制军用武器、1把手枪、1把燧发枪、9发子弹以及130多万越南盾。
庭审中,Thi承认自2016年起染上毒瘾。为了躲避警方追捕,Thi在森林深处扎营,并让其下属严密监视,以便他吸食毒品并向吸毒者兜售“商品”。
与其他被告不同,罗文氏拒绝在法庭审议前发表最终意见。
综合考虑案件整体情况,合议庭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罗文氏20年有期徒刑,以“非法持有军用武器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被告人罗文氏应服刑的总刑期为22年。
据侦查机关消息,除本案外,2019年4月13日,罗文氏还因“非法贩卖毒品罪”被祥阳县公安局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依法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