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警方通报安山县一名公社官员被起诉的案件

黎明 October 18, 2021 20:03

(Baonghean.vn)——三名女性因“缺乏责任感,造成严重后果”和“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而被起诉。

2021年10月18日,在乂安省警察局的指导下,安山县警察局侦查局对发生在乂安省安山县开山乡的“执行公务时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及滥用职权”一案作出起诉决定。

此前,警方通过收集群众举报和专业措施,发现英山县开山乡在自然灾害赔偿和救助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省公安机关领导指示英山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查明真相。

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2021年10月18日,安山县公安局侦查局对“执行公务时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及滥用职权”一案作出起诉决定,同时对3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具体包括:

被告人阮氏玉英。照片:平明

1.阮氏玉英女士(1981年出生),家住乂安省英山县开山乡,开山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因触犯越南刑法第360条第1款规定的“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罪,被提起公诉。

当局对潘氏怀女士作出裁决。图片:平明

2潘氏怀女士(1992年出生),家住乂安省英山县开山乡,是开山乡土地管理和农业部门公务员,因犯“利用职务便利、职权从事公务”罪被提起公诉,罪名是《越南刑法》第356条第1款。

当局对阮氏金莲女士作出裁决。图片:平明

3.阮氏金莲女士(1968年出生,家住乂安省英山县开山乡)因犯刑法第356条第1款规定的“利用职务便利、职权实施职务行为”罪被提起公诉。

2021年10月18日,安山县警察局侦查警察局向上述3名犯罪嫌疑人发出逮捕令,并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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