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警方通报安山县一名公社官员被起诉的案件
(Baonghean.vn)——三名女性因“缺乏责任感,造成严重后果”和“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而被起诉。

安山市两名公社官员因洪水和风暴后支付生产补助金被起诉
(Baonghean.vn)——越南义安省安山县开山乡两名官员因在洪水和风暴过后发放恢复生产补助金方面存在违规行为而被起诉和调查。
2021年10月18日,在乂安省警察局的指导下,安山县警察局侦查局对发生在乂安省安山县开山乡的“执行公务时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及滥用职权”一案作出起诉决定。
此前,警方通过收集群众举报和专业措施,发现英山县开山乡在自然灾害赔偿和救助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省公安机关领导指示英山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查明真相。
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2021年10月18日,安山县公安局侦查局对“执行公务时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及滥用职权”一案作出起诉决定,同时对3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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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氏玉英。照片:平明 |
1.阮氏玉英女士(1981年出生),家住乂安省英山县开山乡,开山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因触犯越南刑法第360条第1款规定的“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罪,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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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对潘氏怀女士作出裁决。图片:平明 |
2潘氏怀女士(1992年出生),家住乂安省英山县开山乡,是开山乡土地管理和农业部门公务员,因犯“利用职务便利、职权从事公务”罪被提起公诉,罪名是《越南刑法》第356条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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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对阮氏金莲女士作出裁决。图片:平明 |
3.阮氏金莲女士(1968年出生,家住乂安省英山县开山乡)因犯刑法第356条第1款规定的“利用职务便利、职权实施职务行为”罪被提起公诉。
2021年10月18日,安山县警察局侦查警察局向上述3名犯罪嫌疑人发出逮捕令,并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