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水运公司董事长及两名下属被起诉
警方查明,海河水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雪梅女士指使员工实施违法行为,给国家造成损失3100多亿越南盾。
1月23日晚间,公安部发布消息称,对海河水路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雪梅女士提起公诉并予以暂扣;对海河公司总会计师黎氏惠女士提起公诉并限制离开其住所,罪名是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损失浪费罪和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

此外,公安部还以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对阮氏玉英(海河公司综合部负责人)提起公诉,并予以临时拘留。
警方透露,经初步调查,被告人雪梅指使员工实施以下行为:未按规定将价格稳定基金(BOG)款项存入存款账户,违法使用BOG基金资金,造成国家资产损失3170多亿越南盾;建立和使用两套会计系统,进行虚假报表,将其排除在会计账簿之外,未申报和缴纳2020年销售的380多万升A95汽油的环境保护税,给国家预算造成(暂时)损失150多亿越南盾。

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查明案情后,1月9日,腐败、经济犯罪和走私侦查局同时搜查了太平省和河内市的5个地点,包括办公室、石油储存设施和相关人员的住所;没收了大量文件、机器、电子设备、运输石油的车辆,以及超过120万升DO油、101,416升A95汽油和129,788升A92汽油。
公安部侦查警察署正集中调查、查明被告人及相关人员的性质、作用、犯罪行为等,扩大调查范围,明确案情,彻底追缴国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