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3批参与维护基层治安秩序力量行政处罚清单
省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发了7月19日第1812/QD-UBND号决定,关于公布有关在乂安省警察局管辖范围和国家管理职能内参与维护基层安全和秩序的部队的新颁布行政程序清单。

具体来说,有3个行政程序(AP):
1. 选择团队成员安全秩序维护组: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期限为15个工作日;自制作招录记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乡镇民警将公示招录记录,并将招录结果告知拟录用人员所在地址。
2.解决基层治安保卫部队参加人员未参加医疗保险但在执行职务时患病、发生事故或受伤的制度和政策:公社或县级人民委员会应在收到完整、有效的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材料转交县级劳动荣军社会部评估。县级劳动荣军社会部应在收到完整、有效的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评估。县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县级劳动荣军社会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患病、发生事故或受伤的人员作出支付医疗检查和治疗补助费用的决定。乡级人民委员会应当自县级人民委员会主席作出支付费用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支付费用。

3.解决基层治安保卫部队未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因公遭遇意外或者死亡的制度和政策。
- 乡、县人民委员会应在收到完整、有效档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接收档案,并须将档案转交县级劳动、荣军与社会事务部进行评估。
-县级劳动荣军社会部自收到完整、有效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县级人民委员会主席:自县级劳动荣军社会部报告材料符合审核条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发发放患病、受伤或重伤人员医疗救治补助金的决定。乡级人民委员会自县级人民委员会主席签发发放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发放。
关于提交文件的方式,对于“选拔安全和秩序保护团队成员”的行政程序,提交文件的人必须直接向公安局提交文件(接收文件的截止日期和地点以选拔计划中公布的为准)。
对于其余 2 项行政程序,提交申请的人可以通过 3 种方式进行:直接向公社级人民委员会或县级人民委员会提交申请;或通过邮政服务向公社级人民委员会或县级人民委员会提交申请;通过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或省级行政程序处理信息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地址如下:http://dichvucong.nghean.gov.v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