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券活动中披露虚假信息会受到刑事追诉吗?
(Baonghean.vn)- 请问,在证券活动中,“发布虚假信息”和“隐瞒信息”的行为具体指什么?是否会受到刑事追究?这是裴越河先生(永市,义安省)关心的问题。
在证券活动中,信息披露必须保证证券市场活动的透明、客观,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公平竞争……因此,任何在证券活动中故意披露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都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给资本金融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活动中相关个人、组织以及整个国家经济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属于违法行为,可能构成在证券活动中故意披露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罪。
组织和个人在证券活动中披露虚假信息,依据2015年《刑法典》(2017年修正)第209条规定,将被以在证券活动中故意披露虚假信息、隐瞒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处罚如下:
对于个人:
* 框架 1:下列情况,处以 100,000,000 越南盾至 500,000,000 越南盾罚款、2 年以下非监禁改造或 3 个月至 2 年监禁:
任何人在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证券业务活动、市场组织、登记、托管、结算、支付等活动中故意披露虚假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10亿越南盾至30亿越南盾以下;
- 非法获利5亿越南盾至10亿越南盾以下;
- 因在证券活动中披露虚假信息的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尚未消除犯罪记录,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
* 框架 2:构成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500,000,000越南盾至2,000,000,000越南盾罚款或1年至5年监禁:
(一)有组织;
(二)违法利润达10亿越南盾以上;
(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30亿越南盾以上;
(四)危险的累犯。
此外,违法者还可能被处以 50,000,000 越南盾至 200,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禁止在第 1 年到第 5 年期间担任职务、从事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
对于商业法人实体:
具体而言,2015年刑法典(2017年修正)第209条第4款规定,商业法人在证券活动中发布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 个人犯第 1 款规定的罪行,处以 500,000,000 越南盾至 2,000,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
- 个人犯第2款规定的罪行,处以20亿越南盾至50亿越南盾的罚款;
- 商业法人实体还可能被禁止在 01 至 03 年内开展业务、在某些领域运营或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