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乡(安城)宣布达到新农村标准
(Baonghean.vn)-4月26日下午,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举行仪式,宣布并表彰安城县山城乡为乂安省第一个达到新农村标准的单位。
出席公布仪式的有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丁越红同志,省各厅、部门、行业的领导,全省各县、镇人民委员会领导,2014年竣工的公社领导以及山城公社广大干部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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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越红同志向山城公社颁发新农村公社表彰证书。 |
山城乡是乂安省人民委员会选定的五个新农村建设试点乡之一。经过三年的努力,山城乡目前已完成18项新农村标准(除未列入规划的第7项农村市场标准外),农村面貌发生了许多积极变化,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得到改善,安全秩序得到维护。在实施新农村建设计划期间,山城乡已筹集资金2330多亿越南盾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中人民捐献和捐赠土地价值2000多亿越南盾。目前,山城乡人均年收入达2770万越南盾,贫困率仅为2.91%,年经济增长率达15-16.2%。基于所取得的成果,2014年3月11日,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第858号决定,承认安城县山城乡为2013年符合国家新农村标准的新农村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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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越红同志在仪式上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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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人民在仪式上领取表彰证书。 |
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丁越红在仪式上发表讲话,对山城公社在新农村建设运动中取得的成就表示赞赏和祝贺。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丁越红代表省领导向山城公社党委和人民颁发新农村公社表彰证书。
段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