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裁决:谁害怕,谁不害怕?
裁判文书公开是推进司法改革的一大进步,让每一个裁判都更加贴近正义、更加公平。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刚刚发布了关于在法院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公开裁判文书的决议,并已在实际中实施。国会代表、律师张仲义就此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决议公开裁判文书,符合公开审判的原则。”
司法领域迈出重大一步
记者:先生,请问按照公开审判的原则,公开宣判是怎么理解的?
+ 国会代表张仲义:这意味着,如果审判公开,那么判决也应该公开。在许多国家,公开判决是理所当然的事。国家有责任建立档案系统,以便人们方便地查阅判决。
那么为什么越南直到现在才公布判决结果呢?
+ 首先,有可能由于战争原因,出于保密的需要,判决未能公开宣读。因为战争时期,即使是公开审判的条件也很有限。经济发展缓慢也是审判和档案条件不足的原因之一。过去很多判决书不得不用劣质纸书写……这些都是客观原因。
.主观条件呢?
+ 最主要的是,人们对公开审判原则的认识和看法仍然不足。过去人们认为:审判是公开的,所以没必要提出公开判决的问题。公开审判意味着每个人都会来观看审判,但将判决书保存起来以便每个人都能查阅又是另一回事。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公开判决的决议,要求所有判决必须得到更好的归档,并确保每个人都有权查阅。这是越南司法领域的一大进步。
您是否认为公开判决结果会给法官、陪审团和其他检察机构带来更大压力?
当然。判决公开后,对审判、合议庭、每位法官,甚至人民陪审团的要求也会更高。但在我看来,宣布判决只是第一步。因为根据公开透明的原则,连庭审记录都必须公开。因为只有这样,法庭的所有活动,从质询、辩论到审查证据……才能完全公开。
在一些国家,甚至连陪审团的少数意见也会写进判决书,这样人们读到判决书的时候,就明白这个判决是经过多数人同意的。判决书中记录的少数意见,对审判来说是一种压力。
那么,当判决结果公布后,审判程序就必须改变吗,先生?
+ 首先,庭审准备必须科学有效,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判决质量。因为如果庭审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组织不力,就不可能做出好的判决。
当判决宣判时,判决书中的论点当然会被更仔细地审视。它解释了为什么被告没有被判故意伤害罪,却被判谋杀罪;为什么被告没有被判强奸罪,却只被判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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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判决和决定将使陪审团更加谨慎。图片:黄江 |
法官和……案例写作技巧
。但是我在阅读判决书时难道不能总是看到你刚才提到的连贯性吗?
+ 这个问题与判决书本身,或者说与文笔风格、法官的写作水平有关。目前,即使在高等法院,许多判决书仍然存在语法和词汇错误……现在,当判决书公开时,法官必须提高他们的写作水平(判决书)。因为如果不这样做,阅读判决书的人就不知道法官说了什么,公众就会受到负面影响。而且公众一眼就能看出哪个法官不好,哪个法官好。
但值得注意的是,判决公开后,公众才能知道判决是否公正,是否保障了正义。判决本身是形式上的压力,而判决的论证和说理是内容上的压力。这两种压力是不可分割的。
许多法官擅长运用法律,但如果他们的写作能力不足,他们的论点和推理就无法有效传达。案件写作的技术性要素可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但法官的能力,尤其是写案能力,不可能一朝一夕就能提高……
+ 这给法官的培训带来了压力。为了说服公众,写作、口才、连贯性等技能必须得到更多重视。当然,这项工作在未来会更加完善。
但我想强调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先例原则。公开判决将促进先例更快地形成,使其更贴近现实。越南已经允许在诉讼和审判中运用先例。所以,如果你想要先例,就必须研究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判例,律师如果查阅到判例中没有的、但对自己的辩护立场和观点有价值的判决,有权引用。
例如,如果我搜索故意伤害或交通事故案件,就会发现有判决书显示调查结论和起诉书与这些判决书相悖。律师、被告和被指控人有权使用这些判决书中的论点来阐明他们自己的案件和他们委托人的案件。这有助于快速、丰富地形成更贴近审判现实的案例法。
法官面临的压力
。不但对法官“强制认可”,就是在法学院接受培训也会有积极作用吧,先生?
+ 是的。由于目前没有判决书,法学学士的培养主要通过理论或一些报刊上的案例进行。当判决书公开后,法学学士的培养将更贴近法学生未来的职业实践。法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也接触并研究过判决书,因此法学学士的理论性会降低。硕士、博士等更高层次的研究工作也将更加注重实践。
向民众普及法律的工作也会做得更好吧?
+ 它具有巨大的社会影响力。人们可以亲自研读判决书,积累法律实践经验。例如,商人可以查阅银行业判决书,积累经验,避免犯错。
从这里,媒体也可以接触到判决结果,对案件的反映包括比较、对比、评论和评估。
特别是对于司法部门来说,公开判决是一种压力,但这是一种健康的压力,使司法部门越来越不辜负它的使命,那就是维护正义和社会公平。
谢谢您,先生。
公众的评判将减少不公正和错误。 公开裁决将增强陪审团和主审法官的责任。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将意识到整个审理过程受到监督。法官的裁决将接受公众舆论的评价。因此,审判质量将得到提高。 因此,如果法官合议庭和法官的职责得到加强并得到更严格的监督,冤假错案就会减少。当然,冤假错案的成因有很多,可以通过提高和改善法庭的诉讼质量来减少。因此,加强法官合议庭和主审法官的职责也是减少审判过程中冤假错案的有效措施。 祖父童英豪 |
根据胡志明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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