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城村土地纠纷各方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
(宝贤)——针对2019年8月2日发生在三合乡龙城村的土地纠纷,归合县人民委员会澄清并公布了相关各方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还发布了回应民众意见和建议的文件……
明确土地使用权
据义安省报报道,归合县人民委员会的一位代表表示:东合林场隶属于松孝林业产业工会(现为松孝林业一会员有限公司)。松孝林业产业工会是根据总理于1965年3月8日颁布的第31/CP号决定成立的。
1989年,林业部于1989年3月3日以第104LN/KL号决定向松孝农林业联盟划拨土地,其中东合林场面积为10,144公顷。2003年,省人民委员会于2003年8月29日以第694/QD-UBND.DC号决定向东合林场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其中三合乡(归合)面积为728.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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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2日,争议土地。照片:Nhat Lan |
自土地使用权证颁发以来,东合林场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已5次遵照省人民委员会的土地归还决定,将土地归还当地管理。其中,在三合乡归还土地总面积为382.96公顷,具体如下:
2007 年 6 月 10 日省人民委员会第 456/QD-UBND.DC 号决定,关于收回 Tam Hop 和 Dong Hop 乡的土地,总面积为 83.10 公顷;其中 37.37 公顷位于 Tam Hop 乡。
2012 年 8 月 24 日省人民委员会第 212/QD-UBND.DC 号决定,对以下乡的土地进行收回:周禄乡、安合乡、三合乡、东合乡、寿合乡、周强乡、周鸿乡、周泰乡、周里乡和周城乡,总面积 1,488.87 公顷,其中三合乡 67.77 公顷。
2014 年 1 月 25 日省人民委员会第 21/QD-UBND.DC 号决定,对周禄、三合、东合、安合、周强、周城、周泰、周里和寿合等乡的土地进行收回,总面积为 310.75 公顷;其中三合乡有 2.55 公顷未利用土地(计划用于生产林的土地)。
2018 年 4 月 21 日省人民委员会第 203/QD-UBND.DC 号决定,对周禄、三合、安合、东合乡的土地进行收回,收回总面积为 618.06 公顷;其中三合乡的土地面积为 207.98 公顷。
2018 年 6 月 13 日省人民委员会第 375/QD-UBND.DC 号决定,关于收回 Tam Hop 和 Dong Hop 乡的土地,总面积为 71.16 公顷;其中 67.29 公顷位于 Tam Hop 乡。
目前,谭合乡东合林场的剩余土地面积为328.46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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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合县人民委员会对龙城村居民意见和建议的回应文件。 |
目前,隆城村每户平均耕种1.05公顷土地。与同属三合乡的其他村庄(平均耕种0.52公顷)相比,隆城村的居民目前管理和使用的土地面积大于全乡平均水平。
关于龙城村村民土地管理和使用情况,归合县人民委员会经调查通报:龙城村成立于2001年,由禄武村和旺村合并而成。目前,龙城村共有166户/753人;土地使用总面积174.90公顷(其中49.22公顷为住宅用地和花园用地,125.68公顷为农业用地)。龙城村平均每户目前使用1.05公顷土地(包括住宅用地、花园用地和农业用地)。
此外,在龙城村,还有97户人家与东合林场签订了林木种植合同,总面积达140公顷,用于种植原材料林木。如果与同属三合乡的其他村庄相比,例如合城村,平均每户人家管理和利用的土地面积为0.52公顷;那么龙城村的村民目前管理和利用的土地面积则高于全乡的平均水平。
近日,归合县人民委员会继续指派专门部门收集记录和文件,以重新确定隆城村争议土地的位置、所有权和管理权。据此,该土地被确定为第278分区第5地块d7和d8号地块,国家已将该土地的管理和使用权授予东合林业农场;根据第694/QD-UB.DC号决定,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已颁发面积为728.0公顷的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X327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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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2日上午,归合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维清祥先生向龙城村村民讲解并动员了村民。照片:日兰 |
2010-2011年,东合林业与何文源先生签订了周期性生产造林合资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67/HD.LDTR、24/HD.LDTR。2017年7月26日,何文源先生授权阮进景先生继续使用上述土地,相关协议编号为01PL/HD-LD-TR(由何文源先生、阮进景先生和东合林业三方签署)。
2019年1月18日,阮进景先生提交申请,拟开发其于2010年种植的合资林场(出资额为49/51),并于2019年5月15日与东合林业企业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协议日期为2019年5月15日)。在砍伐相思树后,阮进景先生并未继续履行与东合林业企业的合资林场合同,而是擅自雇佣他人,在东合林业企业的土地上进行种植。由此引发了双方于2019年8月2日的冲突。
归合县人民委员会也确认,经核查,争议土地的现状不属于省人民委员会根据2012年8月24日第212/QD-UBND.DC号决定从东合林场收回并移交给归合县人民委员会管理的土地范围。
将继续组织对话
据悉,在8月2日发生土地纠纷事件后,8月14日,隆城村代表、村长何文剑向归合县人民委员会主席递交了一份书面报告,总结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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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2日,归合县人民委员会在隆城村文化馆组织了一场对话活动。照片:Nhat Lan |
针对此事,归合县人民委员会代表表示,县领导已收到隆城村村长的报告。报告提出了六项建议,其中包括:自1981年以来,村民们一直在开垦、恢复土地并在此居住。但为何三合乡人民委员会和归合县人民委员会在未通知村民的情况下,就批准了将土地授予隆城村东合林场以及三合乡的申请,并提交省人民委员会审批?要求核查授予东合林场土地的申请是否符合2003年《土地法》的规定?要求向隆城村村民提供东合林场土地开垦的详细地图。
为何符合第212号决定土地分配条件的住户尚未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为何省人民委员会2018年4月12日第203/QD-UBND号决定执行滞后?建议区人民委员会收回义兴乡龙城村6.7公顷耕地。建议东合林业企业履行龙城村原材料林种植合同,因为这些合同已逾期;同时,明确林业企业根据2007年9月10日第147/2007/QD-TTg号决定(经2011年12月0日第66/2011/QD-TTg号决定若干条款修订补充)执行国家支持生产性造林政策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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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合县人民委员会文件,其中包含有关各方土地使用权的信息。 |
鉴于请愿内容涉及诸多历史土地记录和文件,因此有必要收集所有相关记录和文件,以厘清请愿内容。2019年8月27日,归合县人民委员会完成了这项工作,并对龙城村村民的意见和请愿作出了书面答复。不仅如此,县人民委员会领导还将继续与民众代表对话,同时向媒体公开相关信息。
“2019年8月2日发生在隆城村的土地纠纷事件也正受到多家媒体的调查。因此,除了回应民众请愿和组织与民众对话外,归合县人民委员会还将公布相关内容,以便媒体能够全面了解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