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合法​​地做就可以!

DNUM_CBZADZCABG 11:17

(Baonghean)有些东西,我们第一次听到或看到时,会觉得它们很新奇、很好,于是会迅速称赞并做出回应。但实际上,它们并不一定新鲜,大声的赞美有时反而会适得其反。

最近,舆论对广平省委要求省委常委会管理的各单位负责人签署履行机关、单位正副负责人职责的承诺书大加赞扬。承诺书中有明确的条款,如工作不力、造成内部不团结或允许家属参与影响个人职责的活动;工作受到拖延、阻碍或骚扰……则辞职;如不辞职,省委将坚决调动其工作……乍一看,这似乎是干部管理工作中的一项积极举措。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Biếm họa: Internet
卡通:互联网

首先必须承认,这是为了清楚地表明地方领导严明政纪的决心,加强全省各机关、地方和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公职的责任,避免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这是一个相当敏感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很大不安和不满,很难在一夜之间彻底解决。

但如果我们深入研究并仔细思考,这样做未必是好事。因为以这种方式签署承诺书,暴露了公共机构存在的一个弱点,一个令人担忧的现实,那就是没有严格执行《干部公务员法》。因为该法第18条明确规定了干部公务员不得从事与公共道德相关的行为。

包括:逃避责任、推卸工作任务;挑起派系斗争、分裂国家;主动辞职、罢工;非法挪用国家和人民财产;利用职务便利、滥用职权;利用公务信息谋取私利;以任何形式歧视民族、性别、社会阶层、信仰和宗教。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将受到警告、解聘或责令辞职等纪律处分。

乍一看,《干部公务员法》已经明确规定了干部公务员不许做的内容,违反了就要受到纪律处分,这与广平省刚才要求各厅、部门、机关、地方、单位领导签署不违反承诺书的内容没什么区别。由此可以推断,如果干部公务员从上到下严格执行《干部公务员法》,就不会出现执行公务时拖延、堵塞、牟取暴利,导致群众怨声载道,工作延误,甚至需要省委强制下属签署承诺书的情况。

平心而论,签订承诺书,促进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时提升精神境界和责任担当,是必要的,也不违法。但这样做的副作用,就是让人忘记、轻视《干部法》。既然法律已经明确、完整地规定了类似内容,那就照着执行吧。谁错了,谁违反了,就依法处理,绝不宽大处理,更何况还要再制定一些无异于“转牌”的规定和承诺呢?

此外,这种通过签订承诺书来约束责任的做法,在其他行业、领域和地方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效果并不理想。证据就是,很多地方签订了承诺书,不允许车辆超载或走私行为发生。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领导和责任部门会受到这样或那样的处理,但超载车辆仍然会满街跑,走私现象会越来越严重,没有人会得到应有的重视。因此,我坦率地说,签署承诺只是表面功夫,主要是为了展示和宣传决心。其有效性如何目前无法确认,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管和处理行动是否果断和严格。

因此,最好的办法是妥善、全面、认真地执行法律规定。养成无条件尊重法律的习惯,而不是先设定这样或那样的条件才肯遵守。只要依法行事,依法办事,无需做出承诺!

佛山

相关新闻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只要合法​​地做就可以!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