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手机并使用受害者社交媒体账户进行诈骗
杜友良看到一名醉酒男子骑着摩托车睡在路边,便抢走了摩托车钥匙和手机,并利用受害者的社交媒体账户发送诈骗信息,要求其朋友借2000万越南盾。
此前,南慈廉县警察局接到两名犯罪嫌疑人报案,他们分别是 Vu Van Biet(生于 1988 年)和 Mai Van Tinh(生于 1990 年),两人均居住在清化省下征县下莱村 8 号村,被指控抢劫并被骗取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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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Dang Huu Luong。 |
据受害人供述,7月13日凌晨4点左右,武文璧先生独自驾驶一辆29E1-298.14号牌本田Ariblale牌摩托车,从都德德街行驶至美池坊都德德街32号巷。行驶至都德德街32/48号巷口时,由于醉酒状态,璧先生将摩托车停在路边睡觉。
大约10分钟后,一名男子抢走了Biet先生摩托车上的钥匙和他手中的手机,然后逃跑。之后,该男子用Biet先生的手机登录了他的在线账户,并向受害者的亲朋好友发短信借钱。具体来说,该名嫌疑人向 Mai Van Tinh 先生借款 2000 万越南盾,并要求将其转入 Dang Huu Luong 名下的账户 19034458177018。
由于不知道Biet先生的手机被盗,当他看到Biet先生的社交媒体账号发短信借2000万越南盾时,他以为是Biet先生借钱,于是Tinh先生将这笔钱转入了Dang Huu Luong的账户。Biet先生告知Tinh先生手机被盗后,Tinh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随后,Biet先生和Tinh先生前往南慈廉郡美智坊警察局报案。
在调查过程中,南慈廉县警察局认定抢劫 Biet 先生手机并骗取 Tinh 先生 2000 万越南盾的罪犯是 Dang Huu Luong。
9月29日,南慈廉县侦查警察局传唤邓有良(音译)到警局,对案件进行调查。邓有良在侦查警察局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邓有良从Biet先生手中偷来的手机后来被邓有良以120万越南盾的价格出售,而邓有良挪用的2000万越南盾则被邓有良挪作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