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官“吹嘘”自己是部长侄子,以此骗取人们的工作,被判入狱 14 年
(Baonghean.vn)——“诺”是前公安部长的侄子。他与多位高层领导关系密切,以便在警队谋得一职。黎春阳贪污近32亿越南盾。
11月12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黎春阳(1983年出生,居住于宁平省宁平市碧岛坊)犯“侵占财产罪”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起诉书称,2014年8月,阮光D先生(1961年出生,居住在Do Luong县Hien Son乡)通过朋友认识了黎春阳(Le Xuan Duong)。当时,Duong在警察部队任职。Duong向大家介绍自己是前公安部长的侄子,认识许多可以帮助他在警察部队找到工作的高层领导。D先生请Duong帮助他的儿子在警察学院找一份工作。Duong提出每个工作4亿越南盾的费用。然而,黎春阳收到D先生的钱后,并没有像承诺的那样找到工作,而是偿还了债务并用于个人开支。
![]() |
被告人黎春阳在法庭上。阮阳 |
黎春阳利用这一伎俩,从黎友D先生(1964年生)手中骗取了6.2亿越南盾,从阮友C先生(1968年生)手中骗取了4亿越南盾,从泰团T先生(1961年生)手中骗取了5亿越南盾。这些受害者均居住在多良县。
此外,Duong 还从 Chu Van Th. 先生(居住于 Ky Anh 县 Ky Loi 乡)处挪用了 3 亿越南盾;从 Nguyen Thi L. 女士(1976 年出生,居住于清化省 Sam Son 市)处挪用了 4 亿越南盾。
庭审中,黎春阳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他承认已将贪污所得全部花光并偿还了债务。事发后,被告家属向受害者赔偿了4.8亿越南盾。
合议庭根据加重和减轻处罚情节,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判处被告人黎春阳14年有期徒刑。民事部分,被告须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