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员贪污超过55亿越南盾
江某欺骗同事通过了公务员考试,然后以半价卖掉了一辆清关车。
11月7日,河内人民法院对冯美江(44岁,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员)进行了审判,罪名是……以欺诈手段侵占财产根据 1999 年刑法典第 139 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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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冯美江出庭受审。 |
根据指控,江某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得知碧女士(一名实习官员)想成为一名公务员,于是告诉碧女士,2016年2月底,调查机关(第六部门)将组织一次考试。江某还声称,他将出资4亿越南盾帮助碧女士通过考试。
2016年1月28日,碧的母亲在一家咖啡店给了江4亿越南盾,双方都写了收据。2016年3月,碧见江还没报名参赛,便询问此事,江答应两个月后通知她。
由于碧女士被禁止参加公务员考试,她向江索要钱财,江写了一张纸条承诺六天内还款。然而,江最终只支付了2000万越南盾。
根据当局的指控,江某还虚假刊登广告出售一辆从海关清关的丰田普拉多,标价14亿越南盾(市场价22亿越南盾)。2016年1月18日,洪先生和杜先生经人介绍与江某见面,并支付了10亿越南盾。江某承诺月底交车。
2016年1月底,江先生告诉洪先生,购车手续出了问题,需要更多时间。2016年3月17日,江先生要求追加2亿越南盾,并承诺两周内交车。
逾期后,江被要求偿还7000万越南盾。江用同样的伎俩诈骗了另外两人,共计骗取39亿越南盾。
法院认定江某使用欺诈手段挪用公款 55 亿越南盾,判处其 18 年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