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次入狱后,他仍然用所有的钱购买毒品并卖给“陌生女人”。

陈武 May 18, 2020 15:01

(Baonghean.vn)——潘忠水(Phan Trong Thuy,居住在义安省杜良县)曾两次“吃牢饭、穿编号制服”,但如今他依然故我。在收到陌生人的毒品购买邀请后,他把所有钱都用来贩卖“白色家电”,最终被捕。

5月18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潘仲水(1971年出生)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被告人潘仲水家住杜良县花山乡,犯“非法贩卖毒品罪”。

案卷显示,2019年12月12日下午2点左右,Thuy接到Tan Ky镇一名自称Hao的女子的电话,要求订购100克毒品,价格为4500万越南盾。Thuy同意后,于当天下午3点骑摩托车前往Tuong Duong县Xop Mat村,与一名蒙族男子见面,购买了一包价值1900万越南盾的毒品。

被告人潘忠水(Phan Trong Thuy)在法庭上。图片:Tran Vu

12月13日早上7点,郝打电话询问他是否拿到了毒品。翠表示她已经拿到了“货”,并约定了交易的时间和地点。当天下午5点,翠骑着摩托车,载着毒品准备卖给顾客,却被新岐区警方发现并逮捕,警方缴获了超过63克的毒品作为证据。

被告在法庭上解释称,由于健康状况不佳,法院允许他全程旁听。被告Thuy表示,尽管他之前曾因同样的罪行入狱,但出于贪婪,他才犯下贩毒罪。被告表示,如果交易成功,他将获利2600万越南盾。

潘仲水曾两次因毒品犯罪入狱。2005年,他因“包庇非法使用毒品罪”和“非法贩卖毒品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2015年,他又因非法持有和贩卖毒品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综合考虑案件情况,法院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潘仲水有期徒刑16年。

本案中,还有一名向Thuy出售毒品的苗族男子和一名购买毒品的Hao。但由于Thuy不知道他的背景和具体地址,当局缺乏调查和澄清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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