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登记处“重大案件”:前主管 Dang Viet Ha 在被捕前花费 10 万美元“解决案件”
警方通过调查发现,邓越河在被捕前,担心自己的罪行被揭发,曾用10万美元想办法“逃刑”。

针对发生在越南车辆登记处、胡志明市及部分南部省份车辆登记中心的贿赂、贿赂中介、受贿和伪造公务案件,胡志明市公安局已发布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决定,对赖泰峰(原车辆登记处副处长,1986年出生,籍贯北江省,常住河内)和阮文忠(1979年出生,常住河内)分别以“贿赂中介”罪和“挪用财产罪”对被告人发出逮捕令,决定暂时拘留。上述决定已于9月11日获得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
此前,在案件调查过程中,2023年1月,胡志明市警方起诉并暂时拘留了越南登记处处长邓越河,以调查““受贿”。
警方调查发现,邓越河被捕前,因担心自身罪行败露,曾通过赖泰风向阮文忠提供10万美元,希望他能为邓越河想办法“破案”。阮文忠明知不可能,但仍收下这笔钱,并从邓越河手中挪用了10万美元。
胡志明市警方表示,截至目前,市警察局侦查局已起诉204名涉嫌各类犯罪的嫌疑人,其中主要包括:越南船舶登记局局长邓越河、前越南船舶登记局局长陈祺兴、机动车检验司代理司长陈英君、机动车检验司副司长邓陈庆、机动车检验司专家范德玉、越南船舶登记局江河船舶部副司长阮俊英、越南船舶登记局江河船舶部检查员范廷探、海阳省海兴船舶登记局副局长梁德泰和海兴船舶登记局副局长武德一(目前任职于越南船舶登记局江河船舶部)......
胡志明市警方自2022年底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该案涉及公路和内河车辆检验领域的非法活动。调查机构发现,登记部门的检验人员与这些中心密切合作,通过幕后公司为不合格的公路和内河车辆签发证书。被告人是登记中心的负责人,他们每月向被告人支付“贿赂”,而被告人是越南登记部门的领导和公务员。
目前,市警察局调查警察局正在继续巩固证据,扩大调查,并依法严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