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代表尚未同意调整重要项目的投资资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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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们不同意将国家重大项目投资资本金在现行规定基础上提高至20万亿越南盾。

4月5日,国会全权代表会议继续进行议程,代表们讨论了修改和补充《公共投资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内容。会议上,代表们不同意将国家重点项目投资额度提高至20万亿越南盾(高于现行规定),并提出了加快官方发展援助资金到位的监管措施。

许多代表对修改和补充《公共投资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感兴趣并提出意见的内容之一是将国家重大项目划分为A、B、C三类的标准。代表们认为,将国家重大项目的投资额调整至20万亿越南盾,与现行规定相比,金额过高,难以控制。

Hội nghị đại biểu Quốc hội chuyên trách.
专职国会代表会议。

富寿省代表团代表黄光涵表示,如果没有具体标准,建议维持目前的10万亿越南盾的资本金标准。10万亿越南盾的资本金水平并非不合适,因为2016-2020年期间有两个项目,而且不会影响项目的实施。

“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五年发展期内只启动两个项目太少了。在此期间,法律规定没有任何变化。法律规定,只有价格出现重大波动时才能调整。实际上,如果国会决定立即拨款,就能立即出台具体政策,代表们也能提出意见,那就更好了。另一方面,我们目前认为10万亿越南盾的拨款水平不合理,然后计算通货膨胀和经济增长,并以此来预测未来,这很不合理。”黄光瀚代表说道。

广南代表团代表潘太平同意这一观点,他分析称,如果国家重大项目的投资额比现行规定增加,达到20万亿越南盾,国会在未来5年内可能无法决定任何项目。

重要的是项目的可行性以及实际效果如何?为什么最初是35万亿越南盾,后来又降到20万亿越南盾和10万亿越南盾,只有两个项目?如果增加到35万亿或20万亿越南盾,国会可能在整个时期都无法决定任何项目,这不可行。必须考虑的是该项目能解决哪些紧迫问题,国家面临的哪些重要问题,而不是资金数额。因此,国会决定10万亿越南盾及以上项目的规定应该保持不变。潘太平代表指出。

代表们表示,如果国会认为10万亿越南盾仍然是一个很大的数字,那么降低规定将确保可行性。芹苴市代表团代表阮青春和和平市代表团代表阮进生还指出,最近,一些项目的资金被分割,以便不必提交国会审议。阮进生代表表示,存在项目资金不足,而投资者有剩余资金却无法拨付的情况。因此,需要制定相关规定,加快ODA资金的拨付。

Đường cao tốc Hạ Long - Hải Phòng Ảnh minh họa
下龙-海防高速公路。插图照片

“项目急需资金,而投资者资金过剩。仅仅因为一些规章制度,资金就无法落实到位,无法确保项目进度,也无法兑现对承包商和外国赞助商的承诺。这种情况正在发生,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套关于资金分配的原则,尤其是官方发展援助资金。越南国有资本已经签署了承诺,因此我们要求尊重这些承诺,组织好项目的实施,维护国家在赞助商中的声誉。” 阮进生代表表示。

会议上,与会代表还就项目标准中涉及的环境影响、林地使用、水稻种植地、对居民的影响等问题发表了意见。这些都是国家重要议题,需要在投资政策制定前认真考虑,同时确保与其他法律规定的政策保持一致。

据vov.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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