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议会代表尚未就调整重要项目的投资资金水平达成一致意见。

赖花 April 5, 2019 16:57

与会代表不同意将国家重要项目的投资资本调整至比现行规定增加 20 万亿越南盾。

4月5日,在国会常务代表大会的议程中,代表们继续讨论了关于修改和补充《公共投资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的内容。会上,代表们对将国家重点项目投资额度提高至20万亿越南盾(高于现行规定)的做法表示反对,并提出了加快官方发展援助资金拨付的监管解决方案。

许多代表对《公共投资法》若干条款的修订和补充草案中,一个他们感兴趣的内容是国家重点项目A、B、C三类分类标准。代表们认为,将国家重点项目的投资额调整至比现行规定高出20万亿越南盾,这过高,会导致管控困难。

Hội nghị đại biểu Quốc hội chuyên trách.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任)

富寿省代表团代表黄光咸表示,如果没有具体标准,建议维持目前10万亿越南盾的资本规模。1万亿越南盾的资本规模并无不妥,因为2016年至2020年期间共有两个项目,不会影响项目的实施。

“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五年发展期内只有两个项目实在太少了。而且,在此期间,相关法律并未做出任何调整。法律规定,只有重大价格变动才能进行调整。实际上,如果国会能够立即决定拨款,立即制定具体政策并听取代表们的意见,那就更好了。另一方面,我们目前认为10万亿越南盾的拨款额度并不合理,然后以此来计算通货膨胀和经济增长,并据此预测未来,这同样是不合理的。”代表黄光咸说道。

广南省代表团代表潘泰平同意这一观点,他分析说,如果将国家重要项目的投资资本调整为比现行规定增加 20 万亿越南盾,那么国会在未来 5 年内可能无法对任何项目做出决定。

“重要的是项目的可行性以及实际执行情况。为什么最初是35万亿越南盾,后来又减少到20万亿越南盾和10万亿越南盾,而且只有两个项目?如果提高到35万亿或20万亿越南盾,国会可能整个任期内都不会批准任何项目,这根本行不通。需要考虑的是项目解决了什么紧迫问题,国家面临什么重要问题,而不是金额多少,所以应该维持国会只批准10万亿越南盾及以上项目的规定,”代表潘泰平指出。

代表们表示,如果国会认为10万亿越南盾仍然是一个庞大的数字,那么为了确保可行性,相关规定应该降低。芹苴市代表团的阮清春代表和和平省代表团的阮进生代表还指出,最近出现了一些项目资金被挪用的情况,这样就无需提交国会审批。阮进生代表表示,目前存在一些项目资金短缺,而投资者却有盈余资金却无法拨付的情况。因此,应该制定相关规定,加快官方发展援助资金的拨付流程。

Đường cao tốc Hạ Long - Hải Phòng Ảnh minh họa
下龙-海防高速公路。插图照片

“项目急需资金,而投资者却拥有盈余资金。仅仅因为监管规定,资金无法拨付到位,无法用于项目实施,无法确保项目进展,也无法履行对承包商和外国投资方的承诺。这种情况屡见不鲜,因此我们需要一套关于资金分配,特别是官方发展援助(ODA)资金分配的原则。越南政府授权的国家资金已签署相关承诺,因此我们请求尊重这些承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维护国家在投资方心中的声誉。”代表阮进生表示。

在会议上,与会代表还就与环境影响、林地和稻田利用、对居民的影响等相关的项目标准发表了意见。这些都是重要的国家问题,需要在制定投资政策之前认真考虑,同时也要确保与其他法律规定的政策保持一致。

据vov.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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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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