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代表支持绝对禁止酒后驾驶
国会代表们表示,酒后驾驶禁令在实践中得到了检验,取得了良好效果,酒后驾驶事故明显减少。
3月27日上午,第五届国会专职代表会议在国会大厦继续讨论《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法》草案。

国会副主席阮克定在会议上发表讲话时表示,《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法》草案已在最近召开的国会第六次会议上进行了讨论。会议结束后,国会常务委员会指示国防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配合起草机关、相关部委、行业以及国会其他机构,根据国会代表和相关机构、组织的意见,及时吸收、修改。
3月15日,国会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指示继续完善该法草案内容。
向国会代表送交的文件共8种,紧扣国会六次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国防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意见、起草机关和相关机构的意见以及国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结论。
在关于《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法》草案一些重大问题的总结报告中,多位国会代表建议继续审查《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法》草案和《道路法》草案的内容,避免重复、重叠;引用的条款要确保准确性。
关于禁止在血液或呼吸中含有酒精的情况下在道路上驾驶车辆,大多数国会代表同意法律草案中的这一规定。
据国会代表称,上述规定已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与酒精和啤酒相关的事故数量已大幅减少。这项禁令旨在预防和减少酒驾和啤酒驾驶带来的潜在风险和损害,并得到了科学家的支持。
目前,上述禁令已付诸实践,得到了民众的广泛认同,并正在逐步形成“酒后不开车”的文化。
对于通过呼气检测内源性酒精浓度,目前尚无明确依据,可通过血液检测复核,避免扭曲处理结果。
代表李氏江(河江)同意方案一:制定法规,禁止血液或呼吸中含有酒精的情况下在道路上驾驶车辆。
然而,代表们表示,为了使法律生效,必须依靠令人信服的理由来施加适当的惩罚,并且需要有一个路线图来逐步养成参与交通的文化习惯。
河江省代表表示,在少数民族地区,处理这种违法行为往往很困难,因为它与文化有关。
“在春节期间,少数民族有饮酒的习惯,因此惩罚需要有一个计划和路线图,以便人们理解和遵守,”该代表强调。
代表们认为,依法惩处是必要的,但不应僵化。
代表 Thai Thi An Chung (义安省) 赞同上述观点,他表示,必须绝对禁止交通驾驶员呼气中的酒精浓度,以改变酗酒有害健康的习惯。
代表们表示,虽然严厉处罚酒后驾驶会带来经济影响,但对于建设文明社会来说,这仍然是必要的。
阮涛代表(林同)在分析饮酒驾驶造成的后果时表示,近年来,越南人民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意识已达到令人担忧的水平。加大对交通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有助于减少三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代表们全力支持处理酒精浓度违规行为,但需要确定处罚路线图,以确保人们的遵守效率。
阮明心代表表示,政府在审议和修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法》草案部分主要内容的报告中,虽然提到了酒精和啤酒对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危害,但只给出了与酒精和啤酒有关的事故数量、颅脑损伤人数、死亡人数等数字,而没有具体统计血液或呼吸酒精浓度超标的交通事故数量。
为使“禁止血液或呼吸中酒精浓度超标的情况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的规定有依据、有说服力,代表们建议应有具体的统计数据,使其更加明确,以凝聚更大的共识和团结……
会议一致认为,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法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客观实际要求。
主要目标是保障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明确国家负责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的机关;发展和管理道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适应经济、社会和科技的发展,朝着建设现代化、同步、安全、高质量的道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体系的目标迈进。
从而有助于提高国家管理在保障安全、秩序、道路交通安全以及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和道路运输方面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