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墓地纠纷邻居被刺死

陈武 October 21, 2020 19:22

(Baonghean.vn)——一审判决后,被判谋杀罪的被告人提起减刑上诉,受害者代表也以“人道”为由,为被告人提起减刑申请。

10 月 21 日,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乂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杨文章 (1972 年出生) 一案,杨文章家住南丹县庆山乡,因犯“杀戮”。受害人是被告人的邻居阮文世先生。

起诉书称,4月9日晚,Th.先生喝酒时质问Chuong先生,他答应给别人一块地建墓地,却没有兑现承诺,导致两人发生争吵。Th.先生声称自己“谁也不怕”,并把碗重重地摔在托盘上。

Duong Van Chuong 认为 Th. 不尊重他,于是跑去拿刀刺 Th.,但没刺中。当 Th. 弯腰捡起碗时,Chuong 再次刺中他,击中了受害者的右胸。

被告人杨文昌。照片:陈武

看到受害者倒下,Chuong 跑到外面,叫人把 Th 先生送到急诊室。然而,由于伤势严重,Th 先生无法动弹。死亡当得知Th先生已经死亡后,Duong Van Chuong向警方坦白了自己的罪行。

一审中,被告人承认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事发后,被告人家属进行了补救,并赔偿受害人1.5亿越南盾。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文章有期徒刑18年。关于民事责任,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受害人法定代理人4900多万越南盾;并为阮先生的三个孩子每人提供100万越南盾,直至他们年满18岁。

随后,被告人提起减刑上诉,被害人代理人为被告人提起减刑上诉。

上诉法院,被告人维持上诉内容,被害人代理人则维持原诉请求内容,以“人道”为由为被告人减刑。

但被害人代理人仅同意民事部分,而刑事部分则请求法院依法处理被告人。

被告人提出,其亲属已向受害人代表赔偿1.7亿越南盾,请求法庭考虑减轻其刑罚。

上诉法院认定,本案中被告人犯流氓谋杀罪,一审法院的判决恰当。因此,上诉法院驳回了被告人的上诉。以“谋杀罪”判处杨文章有期徒刑18年。民事部分,被告人须赔偿被害人代理人2.3亿越南盾,扣除已赔偿的1.7亿越南盾。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x
因墓地纠纷邻居被刺死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