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合作社进行评价和分类?
根据《关于对农业合作社进行分类评估的通知》,农业合作社的评估依据6个标准。
6项标准包括:1- 合作社当年的收入和经营业绩;2- 合作社成员的福利;3- 合作社的营运资金;4- 成员规模对社区产生积极影响;5- 合作社当年获得的奖励;6- 成员对合作社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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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自桂丰县桂山竹子加工合作社。图片:Thanh Duy |
依据以上6项标准,农业合作社被划分为4个等级:良好合作社;一般合作社;一般合作社;薄弱合作社。新成立、生产经营不满12个月的合作社,不进行自行评分和分类。
农业合作社的分类
根据《通知》,农业合作社的分类如下:
种植合作社:从事种植生产(种植一年生和多年生作物;繁殖和照料农作物幼苗)和相关种植服务;收获后服务;繁殖种子处理等活动的合作社。
畜牧合作社:从事畜牧生产活动(水牛、奶牛、马、驴、骡、山羊、绵羊、猪、家禽和其他牲畜);相关畜牧服务;狩猎、诱捕和相关服务活动的合作社。
林业合作社:是从事林业生产活动(森林种植和护理;木材和其他林产品的开发;非木材林产品和其他林产品的采集)和相关林业服务的合作社。
渔业合作社:是从事水产养殖活动(海洋和内陆水产养殖;水产苗种生产);水产开发(海洋和内陆水产开发,包括渔船上的水产品保存)的合作社。
盐业合作社:从事盐业开采活动(开采岩盐,粉碎和筛选盐;从海水,湖泊盐水或其他天然咸水中生产盐;粉碎,洗涤和精炼用于生产)和与盐业开采相关的服务的合作社。
农村清洁水合作社:是开发、加工和供应清洁水(从河流、湖泊、池塘中开发水;收集雨水;净化水用于供应;淡化海水以生产水作为主要产品;通过管道、车辆或其他方式分配水)以满足农村地区日常生活需要的合作社。
一般农业合作社:是指在上述合作社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领域内开展经营活动的合作社。
据Tue Van/baochinhphu.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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