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国会代表:指派国家银行监管坏账并不令人满意

June 7, 2017 11:26

(Baonghean.vn)—— 越南国会乂安省代表团黄氏秋庄女士表示,国会授权国家银行监管坏账,而银行业却享受这一特殊机制,这令人不满意。

6月7日上午,国会在会议厅讨论了关于处理信贷机构呆账问题的决议草案和关于修改和补充《信贷机构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

黄氏秋庄代表在会议上发言,表示同意颁布一项特别机制,以支持处理与抵押资产处置相关的坏账。同时,黄氏秋庄代表补充了一些意见,以使该决议更具可行性。

乂安省代表指出,决议草案部分内容与政府5月22日的说明报告相比,尚无修改补充,包括未增加不使用预算处理呆账的原则、未增加仅在无争议时才行使扣押资产权的规定等重要内容。代表要求国家银行认真听取意见,根据政府向国会提交的报告进行补充修改。

Đại biểu Hoàng Thị Thu Trang phát biểu tại hội trường Quốc hội sáng 7/6. Ảnh: Thanh Loan
6月7日上午,代表黄氏秋庄在国会大厅发表讲话。图片来源:Thanh Loan

此外,关于坏账的​​概念,代表Thu Trang表示,国会责成国家银行监管坏账,而银行业是这一特殊机制的受益行业,这并不令人满意。

关于资产扣押权,根据政府报告,关于扣押资产的条件,将增加关于信贷机构在无争议情况下扣押抵押品的规定。Trang女士表示:“有必要明确这属于哪种争议:是信贷机构与借款人之间关于交付抵押品权利的争议,还是借款人与第三方之间关于资产使用权和所有权的争议。这是本决议草案中扣押权的关键。”

关于追回和处理资产的机制,义安省民事判决执行局局长表示,实际上,由于资产所有者和相关人士的激烈反对,处理担保资产以追回债务是一个极其困难和复杂的过程。

黄氏秋庄女士分析道:“民事执行实践表明,执法人员遇袭、自焚、泼酸等事件时有发生。为了处理这些资产,执法机构必须动员大量力量。那么,信贷机构应该如何处理上述问题?是直接扣押和处理这些资产,还是可以雇佣其他力量来保护和扣押这些资产?我认为,有必要制定明确、适当的机制来处理这些问题,尤其是在外国银行分支机构扣押越南公民资产的情况下,否则很难预料会对社会安全造成严重后果。”

关于扣押资产的投诉纠纷解决机制,执行实践表明,处理担保资产特别是不动产,是投诉举报最多的工作类型,有些案件情节紧张复杂,甚至持续数十年。

庄女士疑惑道:“投诉举报是公民的权利,但信贷机构也是民事合同的当事人,没有权力解决这些问题。那该怎么办?如果起诉,又会引发新一轮的诉讼,那么坏账处理就会陷入恶性循环,达不到解决的目的。”

此外,乂安代表团还就被执行人财产扣押内容、免税规定、民事执行费用等问题提出了补充意见。

PV-CTV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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