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没收警方诈骗求职资金近 30 亿越南盾
人民检察院代表发表意见,请求法院没收、没收被告人为找工作、就读警察部队和其他职业而骗取的近30亿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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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没收近 30 亿越南盾的警察工作诈骗资金。 |
12月21日,芹苴市人民法院对被起诉的阮文僖及4名同案犯涉嫌诈骗、侵占财产罪、伪造机关团体印章、文件罪一案,经过两天的一审审理后,于明日(12月22日)上午8时公布宣判结果。
人民检察院代表建议以上述两项罪名判处Nhat有期徒刑19至21年,Duong Thanh Phong有期徒刑12至14年,Phan Viet Hoai有期徒刑4至6年;以诈骗罪、侵占财产罪判处Nguyen Ngoc Nguyen有期徒刑12至13年;以伪造机关、团体印章、文件罪判处Hua Thi Thuy Dung有期徒刑2至3年,缓刑。
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检察院代表请求法院追回被告从受害者那里挪用的近30亿越南盾的钱款,并予以没收,因为被告和受害者之间的交易是非法的。
发言中,受害者有的同意检察官的要求,有的不同意,还有的请求“平分这笔钱”,好给孩子找其他工作……
根据起诉书,2006年,Het成立了Tien Dat安全服务有限公司(总部位于芹苴市),并担任该公司董事。2014年,Het得知有人想在警察部队工作并在警察学院学习,便想出用欺骗手段诈骗这些人的主意。
因此,Het自称是公安部组织部官员的熟人,希望能够帮助他们在警队找工作和学习。Het给了受害者他的电话号码,但声称这是公安部组织部官员的电话号码,名字分别是HHT和TVT,以便受害者可以自行联系他。
随后,他指使Phong和Viet(公司职员)参与冒充组织部干部接听电话、与受害人见面、冒充组织部干部亲属收受受害人钱财等犯罪活动……每起帮人找工作、学习警队的工作,其报酬为1.5亿至2.5亿越南盾。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被告人还指使Nguyen Ngoc Nguyen参与其中。
最后,Het复印了真正的录用决定书,并让Dung(一名公司员工)起草文件,然后剪切粘贴警方的签名和印章,伪造招聘通知和决定书发给受害者。
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Het及其同伙共实施诈骗36起,涉案金额近30亿越南盾。其中,诈骗金额分别为:30起为公安机关就职或就读人员诈骗;2起为社会保险部门就职人员诈骗;1起为彩票公司就职人员诈骗;1起为医院就职人员诈骗;1起为军队调动人员诈骗;1起为骗取房产证件诈骗。
据巴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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