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时中止省、区级专门机构安排的提议
内政部要求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暂时中止在省、区级设立专门机构。
就以下问题征询意见:专门机构的数量框架、机构的设立标准、最低人员配备、地方行政机构的最大代表人数,作为权力下放给地方当局的基础,由地方当局决定省级和区级人民委员会下属专门机构的安排,以精简、高效运作,确保符合城乡岛屿地区的特点和国家对地方各部门和领域的管理要求。
内政部长黎荣晋表示,政府正在落实总理在12月3日政府会议上的指示,尽管政府尚未颁布上述两项法令。
根据第 18-NQ/TW 号决议,老街省成为全国第一个将交通运输厅和建设厅合并为老街省交通建设厅的地方政府(2018 年 7 月),以精简机构,提高该省专业部门的能力和效率。
2018年11月初,薄寮省也对多个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了合并。据此,外事厅停止运作,其职能和任务移交至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文化体育旅游厅与信息通信厅合并,组成文化信息体育旅游厅。教育培训厅与科技厅合并,组成教育科技厅。内政厅下属的宗教事务委员会移交至省少数民族委员会,组成新的少数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调整合并后,薄寮省人民委员会下属的专门机构共有16个单位,减少了3个专门机构和22个内部组织(部门和办公室)。
然而,近年来,地方省级和区级专业机构的合并并不统一,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虽然目前尚无关于人口中心合并为卫生中心的具体指导原则,但许多省市都已决定进行合并,各地做法不尽相同。
例如,广宁省将人口中心并入区卫生中心的一个部门;乡人口官员则调往乡卫生站。然而,由于没有部门领导任命的指导方针,原人口中心主任和副主任仍然没有在新部门任职的职称。
在太平省,合并方向是将人口中心统一为一个拥有三个诊室和五个科室的医疗中心,其中包括人口与健康教育交流室。合并后,人口中心主任将兼任医疗中心副主任。河内市也决定将人口中心的全部组织架构、设施、设备和财政资源移交给医疗中心,并保留乡镇一级的人口机构运作。
根据取代第 24/2014/ND-CP 号法令(规范省和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下属专门机构的组织)的法令草案,内政部提议在省和中央直辖市统一组织各部门,包括司法部、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以及卫生部。
计划投资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建设厅、农业农村发展厅、工业贸易厅、科技厅、教育培训厅、信息通信厅、文化体育旅游厅(或文化体育厅)由省人民委员会提交同级人民议会,由人民议会决定稳定或合并。
向省级人民委员会提交省级人民议会决定维持稳定或试点合并的部门包括:内政部(与组织委员会试点合并);省监察局(与监察委员会试点合并);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与国民议会代表团办公室和省人民议会办公室试点合并)。
对于四个在各地组织结构不统一的特定专业部门,包括胡志明市和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下属的规划和建筑部门,以及三个由政府规定设立标准的部门(民族事务委员会、外交事务部、旅游部),省级人民委员会应将其设立情况提交同级人民议会,由人民议会决定是否维持其稳定或合并;是否设立,即使符合所有设立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