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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国有企业公务车配额的提议
财政部提议对各机关单位实行汽车配额制,包括取消国有企业的汽车配额制。

根据现行规定,国有企业一般业务用车配额在2023年9月26日第72/2023/ND-CP号法令第13条中规定如下:
经济团体每组最多 2 辆车。
其他国有企业每单位最多1辆车。
国有企业管理车辆,为出差人员安排指定人员。
然而,根据财政部新法令草案,该条款已被删除。
财政部解释说,取消国有企业的汽车配额可以让企业更加积极主动。
该法令草案规定,用于一般工作的车辆和用于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车辆必须符合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投资资金管理和使用法律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并删除了第13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