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向义安省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各县级部门增加20项权力下放内容
省人民委员会制定了关于推进向县、乡人民委员会和省人民委员会下属专门机构下放权力的提案,并起草了决议,提交省人民议会在2024年中期定期会议上审议批准该提案。

这是继续落实政府2022年1月10日第4号决议的内容,该决议旨在推动国家管理权力下放和分权,同时提高省级部门、行业、部门和县人民委员会在执行管理权限内的任务过程中的主动性和效率。
据此,省人民委员会除继续下放属于8个权力下放领域的30项内容外,还继续建议下放另外20项内容,属于6个权力下放领域:工业和贸易;教育培训;建设;交通运输;劳动、伤残军人和社会事务;农业和农村发展。
地方分管机关有两个,包括省级人民委员会和省级直属机关及分支机构;地方分管机关和单位包括省级直属机关、分支机构和分支机构,县级人民委员会,县级专门机关,乡级人民委员会,公共服务单位。
具体而言,在工贸领域,省人民委员会授权工贸厅公布明年全省举办展览会的地点和优先举办展览会的领域。
工贸厅授权县级经济处/基建经济处指导、检查超市经营者执行标准、三级超市划分标准;指导超市经营者制定、执行超市、商业中心规章制度;审批三级超市规章制度。

在教育培训领域,省人民委员会授权教育培训厅直接管理公立高中、莲花幼儿园、义安省继续教育-职业指导中心和义安省第二继续教育中心的财务;成立外部评估小组,表彰符合国家标准的学校。
在建筑领域,省人民委员会将区域内技术基础设施工程共享管理、城市树木管理、城市照明管理等工作下放给区人民委员会。
省人民委员会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排水和废水处理管理工作、本行政区域内的墓地和火葬场管理工作下放给区、乡人民委员会;将供水活动的管理工作下放给专门机构和各级人民委员会。

在交通运输领域,省人民委员会授权交通运输厅和各县人民委员会清算属于义安省管理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资产;处理省管理的公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资产丢失或损坏的情况。
在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方面,省人民委员会授权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局批准属于省、市人民委员会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的工资基金、绩效报酬、上年度绩效奖金基金和计划工资基金及报酬。

在农业与农村发展领域,省人民委员会将国家目标计划下放给县人民委员会审批,审批范围为县、镇、市范围内,按照拨付资金来源确定的项目和生产衔接计划(政府总理2021年10月14日第1719号决定批准的国家目标计划项目3第2子项目2的内容除外)。
上述权力下放内容将提交2024年中期第十八届省人民议会(任期2021年至2026年)定期会议(第21次会议)依职权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