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从外地工作回来,却发现农田已被没收,补偿金给了别人。

天雄 May 28, 2025 14:36

黄迈镇一户人家从外地工作回来后发现,他们家的两块农地被征用修建工业园区,但补偿款却给了别人……这家人投诉后,当地政府却说因为没有找到相关文件,所以无法受理此案。

请琼柳区提供文件

5月28日,黄梅镇人民委员会主席表示,在《义安报》发表了一篇反思该女士案件的文章后,黎氏绒在琼禄乡8号村,村民的土地已被征用16年而未获得任何补偿。镇人民委员会持续向琼柳县人民委员会发出正式函件,请求协调处理村民的请愿。镇人民委员会已要求琼柳县提供与征地和补偿决定以及黎氏绒女士的场地清理相关的证明文件。

这是黄梅镇人民委员会第二次就此事向琼柳县人民委员会发出正式函件。此前,黄梅镇人民委员会曾于2024年9月12日发出过类似的正式函件,但至今未收到任何回复。与此同时,琼柳县人民委员会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当地也已查阅了与该户相关的记录,但尚未找到。“2024年,在收到黄梅镇人民委员会的文件后,县领导指示自然资源与环境厅查找相关记录并移交。黄梅镇也派人协调查找,但至今仍未找到。或许记录已经遗失了。”这位负责人说道。

bna_3-2ca2d4b7d4b9b16949c72532158d850f.jpg
Nhung女士的土地16年前被征用,现在位于工厂厂区内。照片:Tien Hung

《义安报》反映黄梅镇人民委员会也针对此事作出了书面答复。镇人民委员会表示,当地收到黎氏绒女士的请愿书,反映其家属土地受到黄梅工业园基础设施投资和商业项目的影响。镇人民委员会随后指示农业与环境厅、镇补偿、支持和安置委员会以及琼禄乡人民委员会与黄盛达股份公司(黄梅工业园一期项目的投资方)协调,对该项目进行检查并收集补偿和场地清理记录,并多次与绒女士一家沟通。

黄梅工业园基础设施投资和商业项目自2009年起实施,由义安石油建设股份公司投资。补偿和场地清理工作由琼銮县补偿、支持和安置委员会负责。2013年,黄梅镇成立。到2021年,黄盛达股份公司获得总理投资政策批准。黄梅镇人民委员会与黄盛达股份公司和琼禄乡人民委员会协调,继续推进黄梅一期工业园项目剩余区域的场地清理工作。

根据黄盛达股份公司提供的记录,地块编号为2474、地图编号为234/BĐ.ĐC、面积为469.9平方米的土地,已根据琼禄县人民委员会2009年12月31日关于在琼禄乡征地以实施黄梅工业园(11期)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项目并移交给投资方进行建设的第9059/QD-UBND号决定予以征用,并已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授予黄盛达股份公司。

黄梅镇人民委员会的答复文件指出:

Mẹ con
过去四年里,Nhung女士和她的孩子们一直在争取他们的权利。照片:Tien Hung

需要保障人民的权利

据琼禄乡人民委员会2022年5月11日发布的官方公报报道,在阮氏绒女士返回家乡并提出投诉后,该乡人民委员会审查了包括阮氏绒女士家在内的64户人家的土地分配记录。阮氏绒女士家位于琼禄乡8号村。具体而言,阮氏绒女士家有两块土地受黄梅工业园基础设施投资和商业项目的影响,分别是234号地图上的2545号和2474号地块。

琼禄乡人民委员会确认:“地块编号2474,地图编号234,面积469.9平方米,即地块编号784,地图编号134-77(1996年版),面积435平方米,是分配给黎氏绒女士家的64号土地。但琼柳县人民委员会于2009年12月31日签发的第9059/QD-UBND号土地收回决定(第十一期)却登记在琼禄乡8村黎登雄先生名下。”

bna_nhamy.jpg
这家工厂已经运营多年,但被征用土地的民众却至今未得到补偿。照片:田雄

关于剩余地块,黄梅镇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范文豪先生表示,2009年8月24日,琼柳县人民委员会发布填海造地决定,用于实施黄梅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和商业项目(第五期)。其中,填海造地2545号地块,总面积671平方米,当时的土地使用权人为琼禄乡人民委员会。然而,在绒女士从南方返回并提出申诉后,黄梅镇补偿、扶持和安置委员会在审查琼禄乡人民委员会的土地所有权来源后,于2022年6月10日编制了调整补偿扶持方案的文件,并按照规定向绒女士的家人支付了场地清理补偿金。

据郝先生所述,关于地块编号为2474、地图编号为234的地块,经查阅记录显示:2009年12月31日,琼禄县人民委员会发布填海造地决定,内容如下:填海造地469.9平方米,位于琼禄乡8村,地图编号为234,地块编号为2474,以黎登雄先生命名。2010年8月9日,琼禄县人民委员会发布第2160/QD-UBND号决定,批准黄梅工业园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商业项目(第56期)的补偿、扶持和安置详细方案。其中包括以下内容:批准对琼禄乡第 8 村 2474 号地块上的树木和农作物等资产进行补偿和扶持计划,总金额近 1200 万越南盾(决定中未显示土地价格)。

“为确认地块编号2474、地籍图编号234、面积469.9平方米是否已获得补偿和支持,黄梅镇人民委员会于2024年9月12日向琼柳县人民委员会发出正式函件,请求协调提供黄梅一号工业园区(包括阮氏绒女士所申请的地块)的补偿和场地清理记录。但截至目前,黄梅镇人民委员会尚未收到任何回复。待琼柳县人民委员会确认地块编号2474、地籍图编号234、面积469.9平方米已获得补偿和支持后,黄梅镇人民委员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阮氏绒女士家属的申诉。”

范文豪先生——黄梅镇人民委员会副主席

此前,《义安报》报道,1997年,由于生活困难,绒女士带着孩子离开家乡,前往南方打工。当时,绒女士拥有两块64号地,由邻居耕种。然而,2009年,这两块地因要实施工业园区项目而被征用,其中一块地被划归琼禄乡人民委员会所有,另一块地只获得了绒女士委托耕种的邻居黎登雄先生的土地补偿。2021年,绒女士返回家乡后发现土地已不复存在,遂提起诉讼。目前,划归琼禄乡人民委员会的那块地已进行调整,补偿款已转交给绒女士。但剩余的剧情尚未解决。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最新的

x
从外地工作回来,却发现农田已被没收,补偿金给了别人。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一款产品猫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