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打工回来发现农地被征用,补偿款给了别人
黄梅镇一户人家外出打工回来后,发现自家的两块农田被征用去建工业园区,但被补偿给了别人……该户人家投诉后,当地政府称因没有找到相关文件,无法处理此案。
要求琼吕县提供文件
5月28日,黄梅镇人民委员会领导表示,在《乂安报》发表一篇反思阮女士案件的文章后,黎氏绒琼禄乡8号村的土地已被无偿收回16年,该村人民委员会持续向琼闾县人民委员会发出正式通知,要求协调处理居民的诉求。据此,琼闾县人民委员会要求提供签发收回土地和补偿决定以及黎氏绒女士现场清理的相关文件。
这是黄梅镇人民委员会第二次就此事向琼琉县人民委员会发出正式批示。此前,黄梅镇人民委员会于2024年9月12日发出过类似的正式批示,但至今未收到任何回复。与此同时,琼琉县人民委员会一位领导表示,当地也已查阅了该户居民的相关记录,但尚未找到。“2024年,县领导收到黄梅镇人民委员会的文件后,指示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查找并移交记录。黄梅镇也派人协调寻找记录,但至今未找到。这些记录可能已经丢失了。”这位领导说道。

后乂安报报道黄梅镇人民委员会也对此问题作出了书面回复。镇人民委员会表示,当地已收到黎氏绒女士的诉求,反映其家土地受到黄梅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和商业项目的影响。镇人民委员会已指示农业与环境部、镇补偿、支持和安置委员会以及琼禄乡人民委员会配合黄盛达股份公司(黄梅工业园区一号的投资方)检查并收集项目补偿和场地清理记录,并多次与黎氏绒女士家属沟通。
黄梅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资与经营项目自2009年起实施,投资者为义安石油建设股份公司。补偿及场地清理工作由琼琉县补偿、扶持与安置委员会负责。2013年,黄梅镇成立。2021年,黄盛达股份公司投资政策获得政府总理批准。黄梅镇人民委员会与黄盛达股份公司和琼禄乡人民委员会协调,继续开展黄梅一号工业园区项目剩余区域的场地清理工作。
根据黄盛达股份公司提供的资料,地块编号2474,地块编号234/BĐ.ĐC,面积469.9平方米,根据琼禄县人民委员会2009年12月31日第9059/QD-UBND号决定,已收回琼禄乡土地,实施黄梅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十一期)投资、建设和经营项目,并移交给投资者建设,已向黄盛达股份公司颁发土地使用权证。
黄梅镇人民委员会复信称:

需要确保人民的权利
黎氏绒女士回乡投诉后,根据琼禄乡人民委员会2022年5月11日的公报,该乡人民委员会审查了琼禄乡8村64户居民的土地分配记录,其中包括黎氏绒女士家。具体而言,黎氏绒女士家共有2块地块受黄梅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和商业项目影响,分别为2545号地块和2474号地块,位于地表234号。
琼禄乡人民委员会确认:“地块编号2474、地皮编号234、面积469.9平方米,即地块编号784、地皮编号134-77(BD 1996)、面积435平方米,是分配给黎氏绒女士家属的第64号土地。但琼禄县人民委员会(第11期)于2009年12月31日签发的第9059/QD-UBND号土地收回决定,其所有权属于琼禄乡8村黎当雄先生。”

关于剩余地块,黄梅镇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范文豪先生表示,2009年8月24日,琼琉县人民委员会颁发了关于收回土地以实施黄梅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和商业项目(第五期)的决定,其中收回地块编号为2545,总面积为671平方米,当时土地使用者确定为琼禄乡人民委员会。然而,在阮女士从南方返回提出申诉后,在审查琼禄乡人民委员会土地来源的基础上,镇补偿、扶持和安置委员会于2022年6月10日制定了文件,调整了补偿和扶持方案,并根据规定向阮女士的家人支付了场地清理补偿费。
郝先生还表示,关于地块编号2474、地块编号234,经查阅记录得知:2009年12月31日,琼禄县人民委员会颁发了关于开垦土地实施项目的决定,内容如下:开垦琼禄乡8村黎当雄先生名下地块编号2474、地块编号234的全部土地,总面积469.9平方米。2010年8月9日,琼禄县人民委员会颁发了关于批准黄梅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经营项目(第56期)补偿、扶持和安置详细计划的第2160/QD-UBND号决定。包括内容:批准对位于琼禄乡8村2474号地块的黎当雄先生的补偿方案及树木、农作物等资产的支持,总额近1200万越南盾(决议未显示土地价格)。
为确认地块编号2474、地块面积234、土地使用权面积469.9平方米是否已获得补偿和补助,黄梅镇人民委员会于2024年9月12日向琼琉县人民委员会发出正式函件,要求配合提供黄梅一号工业园区的补偿和场地清理文件,其中包括黎氏绒女士申请的地块。但截至目前,黄梅镇人民委员会尚未收到任何回复。在收到琼琉县人民委员会确认地块编号2474、地块面积234、土地使用权面积469.9平方米已获得补偿和补助的意见后,黄梅镇人民委员会将按规定处理并解决黎氏绒女士家属的诉求。
范文豪先生 - 黄梅镇人民委员会副主席
此前,《乂安报》报道,1997年,由于生活困难,Nhung女士和她的孩子们离开家乡,前往南方当雇工。当时,Nhung女士拥有两块64英寸的土地,由邻居耕种。然而,2009年,两块土地都需要补偿和清理场地,以实施一个工业园区项目。其中一块土地被转为琼禄乡人民委员会的土地,另一块土地只得到了土地财产的补偿,Nhung女士委托邻居黎当雄先生耕种。2021年,当她回到家乡发现土地已经没有了,Nhung女士提起了诉讼。目前,转为琼禄乡人民委员会土地的那块土地已经调整,补偿款已经转给了Nhung女士。但剩余的情节仍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