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调动不合格人员驾驶道路车辆的问题?
(Baonghean.vn)——请问,调动无资质人员驾驶道路车辆会受到什么处罚?这是荣市陈氏贤女士关心的问题。
2015年刑法典(2017年修正补充)第263条规定,调遣无资格人员驾驶车辆参与道路交通罪,规定如下:
1.有权机关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无驾驶证、身体状况不佳或未达到驾驶机动车的年龄、血液或呼吸中酒精浓度超过规定水平、使用毒品或其他强烈兴奋剂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仍指挥该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造成他人损害的,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20,000,000越南盾至1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年至3年有期徒刑:
a) 导致死亡;
b) 造成 1 人身体伤害或损害,且身体伤害率达到 61% 或以上;
c) 造成2人或2人以上身体伤害或损害,且该等人员总体伤害率在61%至121%之间;
d)造成财产损失1亿越南盾至5亿越南盾以下。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年至7年有期徒刑:
a) 造成2人死亡;
b) 造成2人或2人以上身体伤害或损害,且该等人员总体伤害率在122%至200%之间;
c)造成5亿越南盾至15亿越南盾以下的财产损失。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至12年有期徒刑:
a) 造成3人以上死亡;
b) 造成3人以上身体伤害或者损害,且该等人员总体受伤率达到201%以上;
c)造成15亿越南盾以上的财产损失。
4.对违法者还可能处以10,000,000越南盾至3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禁止其在01至05年内担任职务,从事某一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