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调动不合格人员驾驶道路车辆的问题?
(Baonghean.vn)——请问,调动不合格人员驾驶道路车辆会受到什么处罚?这是荣市居民陈氏贤女士关心的问题。
2015年刑法典(2017年修正补充)第263条规定,调动无资格人员驾驶车辆参与道路交通罪,规定如下:
1.任何有权机关的人明知他人无驾驶证、身体状况不佳或未达到驾驶机动车年龄、受酒精或啤酒影响、血液或呼吸中的酒精浓度超过规定水平、使用毒品或其他强烈兴奋剂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但仍动员该人驾驶机动车参与道路交通,造成他人损害,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20,000,000越南盾至1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3年以下监禁或1年至3年监禁:
a) 导致死亡;
b) 造成01人身体伤害或损害,且身体伤害率达到61%以上;
c) 造成2人及以上人员身体健康伤害或损害,且该人员总体伤害率在61%至121%之间;
d)造成财产损失1亿越南盾至5亿越南盾以下。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年至7年有期徒刑:
a) 造成2人死亡;
b) 造成2人及以上人员身体健康伤害或损害,且该人员总体伤害率在122%至200%之间;
c)造成财产损失5亿越南盾至15亿越南盾以下。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至12年有期徒刑:
a) 造成3人以上死亡;
b) 造成3人以上身体伤害或者损害,且该等人员总体受伤率达到201%以上;
c) 造成财产损失1,500,000,000越南盾以上。
4.违法者还可能被处以10,000,000越南盾至3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禁止担任职务,从事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01至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