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国会代表团指导南甘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
3月18日下午,由省委副书记、省祖国阵线委员会主席、省国会代表团团长武氏明生同志率领的检查团到南甘工业园区检查环境政策、法律落实情况。
在与义安基础设施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南甘工业园区管理单位)举行工作会议之前,监督团对位于南甘工业园区C区的中央先锋塑料有限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检查。

南甘工业园区根据乂安省人民委员会2003年10月3日第3759/QD-UB-CN号决定设立,占地面积371.06公顷,规划分为3个分区。其中,A区占地面积93.67公顷;B区占地面积122.63公顷;C区占地面积154.76公顷。
南甘工业园区运营20年后,仍面临诸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基础设施建设未能同步投入,至今仍未完工。因此,园区绿地面积未能按照批准的规划确保比例。

南甘工业园区的工业废水处理、净水供应、垃圾收集等服务活动由多家单位管理,给环境管理带来困难。
更何况,B区——南甘工业园区虽然已分配给义安基础设施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投资方,但尚未租赁土地。相反,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直接投资建设了一系列基础设施工程,并直接将土地租赁给企业实施项目。目前,B区也尚未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提交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此外,由于B区尚未按计划投资建设完整的排水系统,给周边企业经营和群众农业生产带来困难。特别是在雨季,积水无法及时排出,造成局部内涝,影响义禄县义隆乡1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群众日常生活。

会上,义安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还建议督导团提出意见,确保省人民委员会能够继续拥有机制、政策和资金来源,同步投资完成南甘工业园区技术基础设施的全面建设。同时,有关部门应及时将南甘工业园区基础设施资产移交给该公司,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确保有资金按照已批准的投资项目完成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提供资金,设立投资项目,编制B区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作为按规定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的依据……

在收到投资者、南岩工业区各单位和监察组成员提出的建议后,武氏明生同志要求投资者提供更多文件、检查、监察结论以及前几个阶段对建议的答复,为完成报告奠定基础,服务于下次会议与相关机关、部门的工作会议。
根据这些建议,监察团还将向第十五届国会监察团和相关机构和单位提交监察结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