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邻居互相邀请去卖“白色家电”
(Baonghean.vn)——居住在桂风县的罗文哈(Lo Van Ha)和卢文泰(Lu Van Thai)都是长期吸毒成瘾者。由于缺钱,这两个朋友想出了一个计划,先买一些“货物”去卖钱,如果买不到,就合伙使用。
10月23日,乂安省人民法院以“非法贩卖毒品罪”起诉两名被告人,分别是卢文夏(1982年出生)和卢文泰(1990年出生),两人均居住在乂安省归州县周风乡林村。
据案卷介绍,2019年6月5日中午,卢文泰到卢文河家,二人商量出资800万越南盾,前往桂峰县Tri Le乡购买海洛因贩卖牟利。
当天下午3点左右,罗文河先骑摩托车前往三乐乡。途中,他遇到一名男子,便问:“你知道哪里可以买到海洛因吗?”那名男子点点头,问他想买多少。罗文河把身上所有的钱——800万越南盾——都给了那名男子,并告诉他还有人想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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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罗文河(Lo Van Ha)和卢文泰(Lu Van Thai)在庭审中(从左至右)。摄影:安琼(An Quynh) |
泰赶到后,看到哈说她花了800万越南盾,立即把钱全部给了她。等了一会儿后,该男子回来了,给了哈和泰一个黑色塑料袋,里面装着一包毒品。此外,他还给了两名被告一小包毒品让他们试用。
然后她们俩骑着摩托车回家,河某把那包毒品藏在了自家后院的一棵菠萝蜜树下。第二天,一名男子打电话给河某,问道:“你们有毒品卖吗?”河某回答:“有。”
两人商定后,立即约定将货物运往新乐镇(贵州省)。然而,泰和河前往新乐镇时,却无法联系上对方,于是折返。当他们途经周行乡溪兰村时,巡逻民警发现并缴获了一个黑色塑料袋,内装两包白色晶体。经检验:从卢文河和卢文泰身上采集的固体样本为毒品,重63.195克。
庭审中,两名被告承认,因缺钱,曾商量购买毒品贩卖牟利,而他们购买毒品的钱是从家人手中偷来的。
合议庭裁定,两名被告的行为极其严重,必须严惩,以儆效尤。考虑到加重刑罚和减轻刑罚情节,最终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卢文夏和卢文泰各1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