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两名囚犯因贩毒被判处终身监禁

特兰·武 November 21, 2024 08:55

谭和南在狱中相识,出狱后合谋贩毒。他们的勾当败露,两人再次被捕入狱。

11月20日,义安省人民法院对两名被告人阮清心(1956年出生),居住于桂峰县金山镇,杨天南(1974年出生),居住于都良县大山乡,进行了一审,罪名是“非法贩运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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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正在受审。照片:Tran Vu

谭和南于 2021 年在公安部宣河监狱服刑期间相识。出狱后,两人联系并达成协议,谭向南出售毒品,南再转售牟利。

2023年12月7日,双方联系并达成协议,Tam将以6000万越南盾的价格向Nam出售30包鸦片。Nam预先向Tam支付了4000万越南盾,并要求延期支付剩余款项。

然后,谭联系了一名老挝人,订购了30包鸦片。那名老挝人说他们有60包鸦片,售价4000万越南盾。

这时,谭再次联系南,告诉他自己有60包毒品,问他是否愿意先买下,等卖完后再付款。南同意了。

12月15日早上6点,谭开车前往通图边境口岸与老挝人进行毒品交易。购买毒品后,谭联系南,约定在祥阳县桑乐路口交付毒品。

当晚,两人见面后,南某让谭某开车送他到奠洲县奠安乡的燕里路口进行毒品交易。然而,两人在路上被警方逮捕。案件证据是60包粉红色毒品,总重超过1.2公斤。

在调查和审判过程中,被告谭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与此同时,被告人南某并未承认买卖60包海洛因。调查期间,南某最初供述称,他与谭某约定购买30包毒品,用于贩卖和自用。后来谭某又借给他30包毒品,被告人同意购买。

但随后,南某改口承认他只从谭某那里购买了30包毒品。在庭审中,被告南某表示他只向谭某订购了30包毒品。

法官小组认定,被告南的证词变更构成逃避法律责任。根据被告谭的证词笔录及相关文件,有充分理由认定被告南曾从谭处购买了60包毒品。

综合考虑案情,人民法院判处两名被告阮清心和杨天南无期徒刑。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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