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岁男子因贩毒被判处20年徒刑
陈春荣四次入狱,至今仍未改过自新。年事已高,头发花白时,他又因贩毒被捕。如今,这位已是暮年之人,却不得不在监狱里生活。
“入狱,出狱”
7月初的一天,被告人陈春荣(68岁),家住南丹县忠福强乡,因“非法贩卖毒品罪”被押送至义安省人民法院受审。同案被告人杨德孝(33岁),家住义丹县义丰乡,也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起诉。

由于腿部残疾,Vinh行走困难。这也是他被允许在庭审期间坐着的原因。Vinh表示,他从七八岁左右就开始残疾了。从那时起,他的行走和生活就一直很困难。
但真正让陈春荣声名远扬的是他的犯罪“历史”。1982年,26岁的陈春荣因盗窃社会主义财产首次被判处18个月监禁。三年后,陈春荣因贩毒被判处12个月监禁。
刑满释放后,Vinh 曾居住在胡志明市。人们以为,在异国他乡,他应该努力工作,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然而,Vinh 却染上了毒瘾,并于 1993 年因非法持有毒品被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判处 5 年监禁。
三次受审,对他来说依然不是终点。2002年,陈春荣因非法贩卖毒品,被巴地头顿省人民法院判处20年有期徒刑,并处以1000万越南盾罚款。
由于表现良好,Vinh提前获释。长期服刑后回到家乡,Vinh受到了亲戚、妻子和儿女的热烈欢迎,开始新的生活。由于腿部疼痛,他行走越来越困难,所以亲戚们一直希望Vinh能够改过自新,与子孙后代和平共处。然而,Vinh的恶习依然如故。这次,Tran Xuan Vinh因涉嫌大量毒品被捕,他声称这些毒品是自己买来卖给顾客的。
起诉书称,2023年5月左右,为了购买毒品并逐步贩卖,Vinh携带1.33亿越南盾乘坐公交车前往桂风县,向一名身份不明的人购买毒品。Vinh将上述毒品带回家,并藏匿于多个地点。之后,该人购买了一台电子秤,将毒品分成多个小包,藏在衣柜里、牛奶盒里,并放入冰箱……
几个月后,Vinh在兴原县兴新乡的一家咖啡店遇到了Duong Duc Hieu。Hieu是个瘾君子,所以当他得知Vinh有海洛因时,就立即订购了。在这次见面中,两人交换了电话号码,以便进行毒品交易。
2023年11月至12月中旬,陈春荣(Tran Xuan Vinh)两次向Hieu出售海洛因。第一次,陈春荣以100万越南盾的价格向Hieu出售了一包海洛因。在用完所有毒品后,Hieu继续联系他购买“货物”。12月18日,Hieu在南丹县忠福强乡安春桥一带从陈春荣处购买了一包毒品。
此后,Hieu 前往购买毒品,因怀疑被警方拦下。Hieu 看到警察后,立即吞下了刚买的毒品。然而,他随后主动喝水,并吐出了毒品。根据 Hieu 的供述,警方搜查了房屋,并逮捕了 Vinh,同时缴获了毒品。
侦查机关认定,陈春荣因两次贩卖毒品总重量超过524克,须承担刑事责任;陈孝因持有0.32克毒品,须承担刑事责任。
价格
被告Vinh第五次出庭,平静地回答了陪审团的提问。他承认自己曾多次因毒品相关罪行受审。“受审这么多次,你为什么再次犯罪?你无视法律吗?”在回答陪审团的问题时,Vinh表示自己因长期患病而贩毒。

然而,被告人的证言却遭到了合议庭的提醒,因为不可能以疾病作为借口为其违法行为辩护,尤其是在他曾多次因鸦片和毒品入狱的情况下。此时,被告人保持沉默,随后承认了全部罪行。被告人承认贩卖毒品牟利。
在审讯中,被告还承认将毒品藏匿于牛奶盒中,然后放入冰箱,并藏匿于衣柜中。被告承认将毒品藏匿于这些地方是为了逃避警方侦查。然而,Hieu被捕后,被告的罪行才得以揭露。在庭审中,被告以自身疾病和年老为由,请求法庭考虑减轻其刑罚。
与此同时,被告人Hieu承认自己购买毒品供自己使用。他承认吸毒已有十多年。这次回到妻子的家乡后,他用探望刚生完孩子的妻子的亲戚的钱购买毒品供自己使用。面对判决结果,被告请求法院减轻刑罚,以便他能早日回到年幼的孩子身边。
被告人杨德孝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被告人陈春荣因非法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年纪轻轻,第五次入狱,刑期长达20年,Vinh原本就很艰难的脚步变得更加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