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省人民检察院副院长裴越强同志调任乂安省人民检察院院长职务。
11月14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仪式,公布任命海阳省人民检察院副院长、高级检察官裴越强同志为乂安省人民检察院院长的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委委员、副检察长阮维江,组织人事部部长邓玉俊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席仪式。
省领导方面,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常务副书记黄义孝同志;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常任副主席阮南定同志;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常任副主席黎鸿荣同志;以及省各厅、部门、行业的代表。
乂安省人民检察院方面,省委委员、原乂安省人民检察院院长孙天方同志以及乂安省人民检察院各级领导、公务员等出席。


2024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116/QD-VKSTC号决定,关于公务员担任领导和管理职务的决定。
据此,海阳省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副检察长裴越强同志调任乂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自2024年11月16日起,接替省委委员、乂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天方同志,孙天方同志调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杂志》总编辑。

在仪式上,党委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阮维江同志强调,义安省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大省,并要求裴越强同志迅速掌握各方面情况,给予适当指导,既履行好行业的职能和任务,又密切向党委汇报情况,解决实际要求。

继续注重加强整个检察部门的团结,首先是乂安省人民检察院党委和执行委员会的团结,并扩展到整个部门;继续清理和合理安排现有两级检察官和公务员队伍;注重做好干部的发现、培训、培养、配置、规划和任用工作;加强部门纪律、秩序,防止腐败和消极情绪;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的指导下,注重信息技术和数字化转型的应用……

服从党的全面领导、省委和乂安省委常委会的直接领导;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做好政治工作,有效解决本地区安全秩序中的热点复杂问题;提高各机关、单位领导干部能力,团结带领干部队伍,出色地完成被交付的职责和任务,不辜负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和乂安省检察院两级公务员和职工的信任。

裴越强同志在就职演讲中感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委和领导的信任,任命他出任乂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一职。希望在新的岗位上继续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乂安省委常委以及乂安省地方各部门、分支机构、组织和两级检察院干部的关心和支持。
同时,他承诺将继续发扬单位传统,与乂安省检察院领导班子、党委书记及各级干部、公务员一起努力,发扬成绩,团结一心,圆满完成所交付的任务。

仪式上,原乂安省人民检察院院长孙天方同志也发表讲话,感谢乂安省委、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的关心和领导;感谢乂安省检察院各部门、分支机构、组织、干部、公务员在自己工作期间,特别是担任乂安省人民检察院院长7年期间给予的关心和帮助。

他还希望,乂安省委、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以及各部门、行业、工会继续关注、指导和配合,使乂安省人民检察院新任检察长能够完成被交付的任务,为顺利完成地方政治、社会任务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