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仲同志(1915-1932):为党英勇奋斗至最后一口气
李子仲(Ly Tu Trong)儿时名字为黎友仲(Le Huu Trong),1915年出生于暹罗(今泰国),是黎友达(Le Huu Dat)之子,家乡河静省石河区石明公社。
1926年初,黎有仲受暹罗越南革命青年协会派遣前往中国广州学习。抵达广州后,他结识了李水(又名阮爱国)同志,并被组织进越南少先队。阮爱国同志制定了计划,将黎有仲及其少先队成员送往苏联学习,并将黎有仲的姓氏由“黎”(Le)改为“李”(Ly)。黎有仲本人也改名为“李子仲”(Ly Tu Trong)。

李子重在阮爱国教授越南地理和历史后,经阮爱国介绍,进入中山政府中学学习中文。由于他聪明好学,得以缩短在校学习时间,并被分配到总局协助工作。在总局工作期间,他积极促进越南革命青年协会总局与党和在华越南革命干部的联系,同时组织总局将信件和文件转送回国。
1929年秋,李子重被调往西贡,执行新形势下的越南革命使命。回到西贡后,他以“仲昆”的化名申请到芽荣码头当一名采煤工。随着越共中央机关迁至西贡,李子重的任务变得异常繁重。他既是越共国际船舶基地与南方省委之间的联络员,也是南方省委与西贡——堤岸——各支部之间的联络员。
为了筹备共青团成立,党中央委派李子仲到西贡—堤岸地区考察青年工作情况。工作十分繁重,但他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
1931年2月8日,为了保护正在发表革命宣传演讲的潘沛同志,李子重在西贡体育场附近枪杀了法国秘密警察督察黎居朗(Le-gơ-răng)。李子重被法国秘密警察抓获。尽管遭受残酷拷打,他却始终保持缄默。1931年4月15日,西贡法国政府对李子重进行刑事审判,尽管他已年满未成年,却被判处死刑。

在西贡狱中,法国殖民者用尽各种手段收买利诱,却未能动摇李子仲钢铁般的意志。他始终坚信革命必将胜利。他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令狱警们敬佩和惊叹,他们称他为“小先生”,称赞他是“钢铁直男”。
1932年11月,法国殖民者不顾民意,不顾法律,将年仅17岁的李子仲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