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友林同志:继续全面创新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
(Baonghean)-党组织和建设部决心积极主动、全面创新各项工作,特别是创新思路、内容、方法和工作作风,以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这是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阮友林同志在纪念党的组织建设传统87周年(1930年10月14日-2017年)之际接受乂安报记者采访时分享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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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副书记阮文统代表省委常委会出席在青林乡(Thanh Chuong)山灵党支部举行的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四号决议审议会。图片:Mai Hoa |
记者:亲爱的同志!在党的各个时期和革命阶段,党建和组织工作都做出了不同的贡献,尤其是在当前要求以高度决心和创造性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内容和任务的时期。亲爱的同志,过去一段时间,义安省党建和组织部门开展了哪些突出的活动呢?
阮友林同志:省党的十八大、特别是省党的十二大召开后,在省委、常委的直接和经常性指导下,义安省党组织建设局主动向各级党委执行委员会和常委提出完善人事制度的建议;及时发布和落实各级党代会决议确定的党建和政治体系建设计划、决议和项目。
特别是在省一级,该部门已就颁布关于“2016 - 2020年期间党员、领导人员和干部的轮换和调动”的第02-NQ/TU号决议提供咨询;关于“2016 - 2020年期间在无党支部或党员的街巷、村庄建立党支部,发展党员,巩固可能不再有党支部的街巷、村庄”的第01-DA/TU项目;“培养和培训领导人员”项目;关于精简工资表的政治局第39-NQ/TW号决议的落实计划……总的说来,经过近两年的落实,省委的各项决议和项目得到了各级党委特别是基层党委的认真落实,并已初步取得重要成果。
特别是,自今年以来,党的组织建设部门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完成了许多重要任务。重点是建议、指导和督促各单位根据越共十二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整顿,防止和遏制政治思想、道德和作风的下滑以及党内“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现象”的决议精神开展自我批评,并与政治局关于“推动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的05-CT/TW号指示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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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组织部部长阮友林同志。图片由越共供图 |
同时,行业对2015-2020年任期人事规划的汇总、审查、补充以及2020-2025年任期人事规划的制定提出了意见。总体来看,各单位均按照要求严格规划执行,民主、公开。
在审议和补充2015-2020年度规划时,注意补充高适应性的人员,并制定适合的人员调动规划。
2020-2025年任期规划关注三个年龄段的干部队伍,确保女性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年轻干部的比例,确保有培养潜力的干部队伍。
与此同时,重点为党机关、越南祖国阵线、社会政治组织公务员队伍岗位设置和结构项目实施提供咨询。
这是一个新的、有难度的内容,各方解读不一,但组委会在接到中央指示后,重点建议省委常委会制定方案,成立指导委员会、工作组、省级评议委员会,同时选择3个单位作为试点单位,积累经验,在此基础上指导其他单位开展项目。
据此,各单位项目基本分析了职能、任务的重叠和重复,以及干部管理方面的不足……,以此为基础,按照政治局第39号决议的精神,重新安排组织机构、干部、公务员队伍,精简机构。
业界建议党委指导、组织对中央多项指示、决议进行初步、最终审议,在此基础上,汲取诸多经验教训,提出积极措施,以便今后继续更加有效地贯彻落实。
关注干部党员各项政策制度的及时落实;对授予、追授党徽、表彰老革命干部提出建议;负责行政改革工作;同步部署干部管理信息化软件应用、更新党员数据库……
记者:除了这些努力之外,我们仍然有很多担忧和顾虑。您能否具体谈谈?
阮友林同志:当前,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提出全面创新的要求,工作量大、内容多、质量高、时间紧,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局限性。
具体而言,对一些指示和决议的查阅和总结工作进展缓慢,质量不高。特殊地区、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党建工作成效不显著。一些单位对四届十二中全会决议的指导和落实工作仍然存在不足。
一些机关、单位机构调整、人员精简、岗位建设项目落实不到位,质量不符合要求,不符合政治局第39号决议精神。
此外,一些单位干部安排协商工作还存在困难、问题,不够及时。授予、追授党徽工作虽然做了许多努力,落实及时,规范有序,但还不够彻底,一些地方还存在重复、错误现象……
记者:党的组织和建设工作不断提出新要求、新任务,需要加强创新,特别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和结论精神。您能否介绍一下未来一段时间义安省党的组织和建设部门的主要要求和任务?
阮友林同志:不仅是越共十二大六中全会的决议和结论,今后一个时期,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还将继续出台许多有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决议,要求党的组织和建设部门提出建议,督促落实。
继承和发扬87年来的光荣传统,党建部门决心继续努力,克服困难和局限,积极主动、全面创新各项工作,特别是创新思路、内容、方法和工作作风,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其中确定以下重点任务:
继续努力高质量地完成中央政治局第26-NQ/TW号决议和各级党代会决议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落实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整顿;防止和遏制党内政治思想、道德和作风的衰落和“自我演变”和“自我转化”现象”的第四号决议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推动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的第五-CT/TW号指示。
重点建议有效落实第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和结论,完成岗位设置项目;改组机构,精简人员,改组干部、公务员和公务员队伍,提高义安省政治系统的效力和效率。
就建设和巩固坚强政治体系提出建议;有效落实已颁布的决议和项目,包括在指定领域和地区建设高素质党员和党组织的决议和项目。提出积极措施,提高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继续提出建议并具体化中央关于组织机关、干部、内部政治保卫工作的条例、规则和指示,重点总结第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八届)关于“推进国家工业化、现代化时期的干部战略”的决议;省委2012年3月13日关于提高2011-2015年阶段乂安省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的09-NQ/TU号决议。
创新工作作风、方式方法,增强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工作责任心、工作纪律,发扬各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民主;不断理顺和完善组织机构,提高党建工作人员素质;推进行政管理改革,运用信息技术开展工作,满足创新事业日益提高的要求。
记者:非常感谢,同志!
梅花(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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