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高速公路项目途经演州县,仍有两户居民未交出土地
(Baonghean.vn)——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宜山—演州段全长 15.34 公里(途经 9 个乡),目前有 2 户农户受困,尚未就 48 号国道演州立交桥脚下的场地清理补偿方案达成一致。
重点工程卡住了20米
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宜山—演州段已清理15.32公里/15.34公里,达99.87%;剩余约20米,包括演安乡国道48号立交桥路段的清理(由于高速公路经过QL48,因此必须修建立交桥,仍有6户居民未清理完毕)。
其中,拥有住宅用地面积的4户已同意拆迁补偿方案,县人民委员会已提出安置用地分配的具体地价,目前省地价理事会已开会审议通过,等待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是否实施安置用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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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思寿先生位于48号国道立交桥脚下的房屋尚未被解放。图片:PV |
目前,项目工地被田安乡的两户人家——阮诗富先生和阮诗寿先生——占据。这两户人家拥有农田,县人民委员会已收回土地,并批准了场地清理补偿方案,但两户人家都抱怨说,他们不同意按照农田价格进行土地补偿,而必须按照住宅用地价格进行补偿。
根据阮士寿(田安乡)先生的申诉,1992年,安利上合作社将地块编号112-60的9号地块出售给了阮士富先生的家人(阮士寿先生是阮士富先生的弟弟)。阮士富先生的家人支付了250万越南盾,并开具了编号为1394的收据,收据内容为“支付48号公路土地使用生产费用”。事实上,两兄弟合伙购买了这块土地,但支付的款项是以阮士富先生的名义支付的。 1996年阮氏富一家未能获得土地使用证(LURC)的原因是国家在距离道路中心24米处设立了交通标志,剩余的53.2平方米土地不符合演州县人民委员会颁发LURC的资格;1997年,在演安乡土地登记册中,地块编号112-60第9号、面积547平方米(其中:住宅用地200平方米、园地347平方米)的土地所有人也登记为阮氏富一家。事实上,2005年国家为升级扩建48号国道收回该地时,已按照住宅用地和园地价格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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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思寿先生(奠安乡)的故居最初是商务汽车旅馆。图片:PV |
随后,阮思寿先生一家在2000年平整土地,准备建造房屋,但直到2013年才建造了一家汽车旅馆,用于商业和居住。阮思寿先生说:“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影响到他家时,演州县人民委员会曾发布决定收回土地,并按照农地价格进行补偿,这是不合理且不正确的,补偿应以住宅用地和园地价格为准。”
Tho先生还补充道:按照最初的补偿价格,该土地上的财产补偿金额约为1.98亿越南盾,但被认定为农业用地后,只补偿了7000万越南盾(因在农业用地上违法建造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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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号国道立交桥穿过南北高速公路演州段。图片来源:PV |
为回应阮士寿先生的诉求,2022年10月12日,演州县人民委员会签发了第3376/QD-UBND号决定,处理了居住在乂安省演州县演安乡第12村的阮士寿先生和阮士富先生的第一起申诉。演州县的结论是:收回的土地尚未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也未在土地登记册上登记;土地使用权的来源是与Yen Ly Thuong合作社签订的长期合同以及征收产出。目前,阮士寿先生和阮士富先生的家人没有文件证明他们已经支付了使用地块编号9、地图编号112-60(地图364),即地块编号8、地图编号23(电子地图)用于住宅和花园用途的费用。
因此,演州县人民委员会对收回阮士寿家属在23号地块8号土地的129.9平方米土地和收回阮士富家属在23号地块115号土地的39.6平方米土地,按照农用地类型给予补偿,并依法对农用地上的资产给予补偿。
演州县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副部长高清龙先生表示:演州县一直在为该区的许多项目进行场地清理,但两起涉及农用地的案件未能达成一致并引发投诉,影响了整体进度。演州县人民委员会对阮思寿家在演安乡第12村的地块,按农用地价格进行补偿,而没有按住宅用地和园地价格进行补偿,是为了确保符合规定,原因如下:
第一:收回的地块尚未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也未在土地登记处登记;其使用来源是Yen Ly Thuong合作社的长期承包和生产征收。目前,Nguyen Sy Tho一家没有任何文件证明他们已支付款项,将地块编号9、图幅112-60(地图364),即地块编号8、图幅23(电子地图)用于住宅和花园用途。
周一,全部恢复面积169.5平方米,位于48国道交通安全走廊规划边界内。
周二,关于1997年田安乡人民委员会和田州县土地登记处分处的土地清单详情,均显示所有人为阮士富先生,地块号9,地图幅112-60,面积547平方米(其中:住宅用地200平方米,园地347平方米):记录200平方米的住宅用地是不合适的,因为该地块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有任何记录或文件表明这是住宅用地。
周三,关于 Phu 先生于 1994 年 11 月 1 日向 Yen Ly Thuong 合作社提交的第 1394 号收据,金额为 2,500,000 越南盾:收据上说,这笔钱是用于 48 号公路沿线土地的生产,而演州县人民委员会确定这笔钱是用于合同,而不是用于住宅用地。
根据阮士寿先生的投诉,乂安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还发布决定,成立一个跨部门工作组,负责对阮士寿先生投诉的内容进行检查、核实并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该工作组由该厅副总督察阮明胜先生领导。
在收到跨学科小组的检查和核实结果后,省人民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发布了第 309/2023 号决定,关于解决针对阮思寿先生的投诉。
第309号决定明确指出:“对于2017-2020年东期南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宜山-演州段投资项目,阮思寿先生家确定获得补偿和支持总额为99,762,905越南盾,其中包括:土地补偿费:农业用地(多年生土地),面积:129.9平方米,单价55,000越南盾/平方米;补偿金额:7,144,500越南盾。土地上资产补偿费(农业用地上违法建造的建筑物,因此支持额按30%确定):76,579,405越南盾;树木和农作物补偿费:670,000越南盾;培训、转岗和求职支持费:14,289,000越南盾;稳定生产生活支持费:根据演州县人民委员会2022年8月24日第2800/QD-UBND号决定,追缴108万越南盾,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他之前抱怨的在48号国道整修工程中,他的家人得到了按照菜园地和住宅用地价格计算的补偿的问题,我们在查阅了田安乡人民委员会的一些记录后发现:在实施48号国道整修工程时,地块编号56,地块编号1,面积543平方米(根据地图364是地块编号9,地块编号112-60),属于阮氏富先生家,用于农业用途(种植水稻和空心菜),土地上没有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这块土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2005年6月20日,演州县补偿委员会作出决定,确定对阮士富先生家属的补偿金额及补助:收回园地165.9平方米,补偿园地4595.43万越南盾,土地上的财产为水稻+空心菜18.87万越南盾,共计4614.3万越南盾。补偿委员会作出决定,确定补偿金额但目前演州县人民委员会尚未发布批准补偿和扶持方案的决定。。
2008年,演州县人民委员会制定实施WB4公路网改善升级项目的程序,其中提到了阮士富先生和阮士寿家人的现状。因此,阮思寿先生关于2005年至2008年国家填海造地实施48号国道改造升级项目时,按照住宅用地和园地价格进行补偿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事实上,补偿的是穿插在住宅区内的农业用地。”。
省人民委员会确认:“阮士寿先生对演州县人民委员会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作出的第 2800/QD-UBND 号决定提出的申诉,该决定批准了国家收回土地实施宜山-演州段投资项目时给予补偿计划和支持清理场地的方案,该方案属于在 2017-2020 年期间在北南东线修建多条高速公路的项目,具体如下:对阮士寿先生家属地块上收回的 129.9 平方米土地给予农业用地价格补偿,不对阮士寿先生家属给予住宅用地和花园用地价格补偿。虚假投诉,无审议和解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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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号国道立交桥脚下场地清理工作延误,影响了南北高速公路项目的进展。图片:PV |
将严格执法,确保法律的严格性
南北高速公路宜山至演州段途经演州省时,对设计进行多处调整,增设了道路,导致部分地区和居民户需获得拆迁补偿,这也是项目进度落后的原因之一。
目前,演州县正在等待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土地价格,以便在修建立交桥人行通道时安置4户拥有住宅用地的居民。对于上述2户拥有农业用地的居民,演州县已做好解释、宣传、动员和投诉处理工作。
演州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唐文伦先生表示:演州县人民委员会于2022年8月24日颁发了第2800/QD-UBND号决定,关于批准国家收回土地实施宜山-演州段投资项目时的补偿计划并支持清理场地,其中包括阮士寿家属,这符合法律规定。2022年12月27日,自然资源与环境厅还在省人民委员会的指导下与投诉人、被投诉人、权利人、利益相关方和相关组织进行了直接对话。关于阮士寿先生的第二次投诉,县人民委员会和省人民委员会也做出了答复,确保了程序、流程、期限,满足了公民的愿望。为有效开展南北高速公路场地清理工作,演州县已下达执行决定,将于2023年4月完成。
总理还要求相关单位密切关注并确保项目进度,确保施工质量、美观、技术和环境景观。此外,施工期间不得产生消极情绪、骚扰和浪费,并确保工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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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总理视察了南北高速公路穿过演州段的进展情况。图片来源:P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