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修订草案:劳动者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员工一次性领取社会保险金最高只能领取50%,帮助员工有一定的资金解决困难。
解决燃眉之急
劳动荣军社会部刚刚向国会提交了《社会保险法》(修正案)草案。该草案将在即将召开的国会会议上首次进行审议。
政府在意见书中继续在第70条第1款d点提出2项与一次性社会保险相关的选择。

据越南劳动荣军社会部统计,2016年至2021年,共有406万劳动者一次性退出社会保险,同时有420万人加入了新的社会保险。
因此,从数学上讲,每新增1048名参保人员,就有1人退出。平均每年有近70万人一次性退出社会保险,而且每年的退出人数都高于上一年,平均增长率约为11.6%。
劳动荣军社会部评估,这对实现社会保障目标构成挑战,也是养老金覆盖率增长缓慢的原因。
在一次性缴纳社会保险的全部人员中,近10%是缴纳社会保险10年及以上的人员。
因此,劳动荣军社会部在本次社会保险法修订草案中提出了两种一次性退出社会保险的方案。
除了保留现行规定的选项外,符合公众利益的选项是最高提款额不超过基金总投入金额的50%。
此外,还保留剩余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以便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时也能享受社会保险福利。
越南劳动荣军社会部社会保险司副司长阮维强表示:《社会保险法》修订草案提出,只允许一次性提取社会保险金,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养老和死亡基金缴费总额的50%。

退出条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不满20年,且未参加强制或自愿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例如,某员工缴纳10年社保,如果一次性领取,则计算金额,最长缴费年限为5年,剩余金额可以保留到退休或者以后继续参加社保时累计。
强先生说,这个只允许最多提取50%的计划帮助工人拥有一定的资金来解决眼前的困难,并且仍然有条件继续参加社会保险,以便以后领取养老金。
因此,根据《社会保险法修正案(草案)》的新规定,员工在保留50%缴费期限时有4种选择。
具体为:继续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则累计到缴费满20年即可领取养老金;达到退休年龄但未缴纳足够年限的社会保险,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补足缺缴年限,领取养老金;选择按月领取养老金;达到退休年龄继续领取一次社会保险。
为员工提供多种福利选择
劳动就业专家介绍,社会保险法草案还为职工继续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了诸多选择和优惠,如:可以继续参加领取养老金,或者不必等到80岁才能提前按月领取养老金等。
草案中值得关注的一点是规定,达到退休年龄,但未达到领取社会保险金年限要求的职工,可以选择在达到领取社会养老金年龄前的一段时间内,按月从社会保险基金中领取养老金。
这取决于他们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工资和月收入。在领取每月福利期间,他们有权享受健康保险。
关于一次性退出社会保险条件的方案2,本质上是增加了限制退出社会保险的条件,增加了领取养老金的人数,而预算将减少对没有养老金的老年群体通过每月社会补贴提供的支持。

Trateco公司董事陈清仁表示,为了吸引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需要站在员工一边。
目前,社会保险法规定的退休年龄不扣除养老金的百分比,对于越南人民的健康来说太高了,不仅是脑力劳动者,尤其是体力劳动者。
“在市场机制下,企业不愿意雇佣55-62岁年龄段的员工,因为工资高、生产率低、发展缓慢、停滞,而且失业和被淘汰的风险很高。
“当时我因为年龄原因,不知道该申请什么工作。而且,如果提前退休,每年会被扣2%。谁会愿意参加呢?毕竟,他们知道最终结果肯定不乐观。所以,退休年龄应该从62岁/60岁降低到老年。”仁先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阮仁仁补充道,《社会保险法》涉及社会保障,其中最重要的是退休制度,因此修改该法时需要慎重考虑。
阮仁仁指出,现实情况是:“对提前退休人员减少2%的规定是不合理的,有必要对提前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制定更优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