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带数十人开采海鲜 4名被告人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
4名被告人因相互串通更改船舶登记号码、招募数十名渔民到境外非法捕捞海鲜,共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
1月29日,坚江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以“组织他人偷渡出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文伦(43岁)有期徒刑8年、陈明心(40岁)有期徒刑7年、范志勇(59岁)有期徒刑7年、陈文一(37岁,均住坚江省)有期徒刑1年。

起诉书显示,2022年5月16日,Tran Van Luyen(KG-94294-TS、KG-94295-TS两艘船的船主)因非法捕鱼被马来西亚当局逮捕。
五月底,Luyen 告诉 Tam,如果赎回这两艘船,它们就会被越南当局发现并没收。
谭先生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联系船舶登记官,商讨制作一套新的船舶文件(编号 KG-93949-TS 和 KG-93971-TS)来替换被扣押的两艘船的文件,费用为 4 亿越南盾。
随后,Tam介绍Dung担任一艘船的船长,带领Luyen前往马来西亚非法开采海鲜。
Luyen 派 Tam 去马来西亚找人从港口购买有关马来西亚海军巡逻的情报票,然后通知 Dung 和 Luyen 避开。

随后,Dung 招募了数十名渔民登船前往马来西亚非法捕捞海鲜,并抹去了船的最后一个号码,以避免被当地当局发现。
2022年10月中旬,Dung驾驶两艘渔船前往金瓯省贩卖鱼类。在前往大陆的途中,渔船遭到越南海岸警卫队第四区检查,并被处以近3000万越南盾的罚款(由于缺乏捕鱼许可证、救生圈、船长执照 - PV)。
约一周后,Dung继续驾驶上述两艘船只穿越马来西亚海域非法捕鱼和开采海产品。
在逃避马来西亚海军巡逻时,Dung 驾驶船只进入印度尼西亚海域捕鱼,被该国海军发现并逮捕。
案件发生后,坚江省公安局安全侦查局对上述被告人提起公诉并暂予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