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妻子要求离婚,他用刀刺伤了妻子

安琼 July 15, 2020 15:04

(Baonghean.vn)——梁文盘(Ye An省奇山市)因妻子提出离婚而一怒之下,用刀刺伤了妻子。他以为妻子已经死了,于是便用刀刺向自己的腹部,企图自杀,但未能成功。

2020年7月15日,乂安省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梁文盘(1983年出生,居住于乂安省奇山县那尼乡)进行审理。

此前,梁文版与梁氏X女士(2000年出生,居住在乂安省奇山县那诺乡)因感情深厚,未登记结婚,以夫妻身份同居。两人育有一子,于2017年出生。

BỊ cáo Lương Văn Pắn tại phiên tòa. Ảnh: An Quỳnh
被告人梁文潘在庭审中。照片:安琼

但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双方在生活中出现了矛盾,席女士便写了一份离婚诉状,送到了那艾乡唐潘村村委会寻求解决。

2020年2月18日,两人到村长家化解矛盾、进行和解,但席女士仍然坚持离婚。潘某见状先回家了。席女士也去了父亲梁坎潘先生家睡觉。

回家后,他上床睡觉但因为心情太过难过,便萌生了找到席女士,将她杀死,然后自杀的念头。

当天晚上11点左右,潘某来到厨房,从家人手中拿了一把锋利的刀,放进口袋。他到厨房后,看到席女士已经醒了,便坐下来和她说话。潘某问:“那么,你跟我回家吗?”席女士回答说不,然后就进屋睡觉了。梁文潘怒不可遏,拔出刀子,刺伤了席女士的背部和手部。席女士吓得逃跑并呼救。

席女士跑到楼梯口时脚滑倒摔下楼梯,潘女士以为妻子已死,便拿刀捅向自己,被席女士家人拦住,潘先生仅受轻伤。

随后,席女士被送往省人民医院进行急救,经评估,其身体损伤程度达25%。

庭审中,梁文班承认,他的一切行为都是因为妻子提出离婚并拒绝回家,一时愤怒才导致了上述事件的发生。梁氏曦女士也直接请求减轻刑罚,以便让梁文班有机会再次见到他们的孩子。

合议庭认定,潘某的行为极其危险,且因一时愤怒而影响他人生命健康。考虑到加重和减轻处罚情节,合议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梁文潘9年监禁。此外,潘某还须承担受害者在治疗期间的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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