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坤同志曾在义静苏维埃运动中接受训练,为革命做出了许多贡献。
黎孔同志早年觉悟,积极参与革命活动。在1930年至1931年的义静苏维埃运动期间,黎孔同志积极向人民宣传革命路线和斗争精神……
纵观历史,河静省宜春县春会乡人民始终怀有爱国精神,贡献人力物力抵抗外敌入侵,不负所获荣誉:“建义村”、“武装部队英雄公社”。
黎坤同志是宣海故土的杰出儿女之一。他于1907年出生于丹海乡海通村的一个渔民家庭,很早就受到启蒙,投身革命活动。

自1928年初以来,在新越党在区内外开展的爱国活动的影响下,会通人民积极响应民族民主革命的潮流,投身爱国运动。会通之子泰定同志是新越党在义安省长氏机车修理厂的党员,他回到家乡后,结识并向黎坤同志、范宜同志、黄燕同志等同龄朋友宣传启迪。此后,黎坤同志积极投身于地方革命运动,参与散发传单、秘密集会,向人民宣传革命路线和斗争精神。
1930年4月,宜春县临时党委成立,成员包括:吴友彦(书记)、陈孟涛、胡文宁、潘越昭、阮氏金同志。宜春县党委贯彻省委关于组织庆祝国际劳动节(1930年5月1日)的方针,紧急筹备组织工作,并为每个人分配具体任务。黎坤同志受委派在会通及以北地区散发传单。
1930年5月1日清晨,镰刀锤子旗从黎明开始在滨水渡口以南的科姆山顶和宜春县政府旁的寺庙大门前飘扬。从嘉叻到春美、丹坡、海通的道路沿线散落着数百份传单。当县官员和村里的大亨们对这一特殊事件感到恐慌时,成千上万的宜春民众却欣喜地欣赏着党旗,并阅读着传单,传单的内容如下:“打倒法国帝国主义和南方封建王朝;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提高工人工资;减轻农民税收;将公有土地分配给农民!”
1930年12月,潘越昭同志和潘南雪同志奉宜春县委委派前往丹长公社和会通公社,与黎坤同志、黄燕同志和范宜同志联系,建立据点,成为运动的核心力量。黎坤同志与公社和县的重要干部一起,在当地积极宣传和建设运动。
1931年,敌军加大了对人民爱国活动的恐怖镇压力度。黎坤同志、太定同志、太芳同志、武康同志……被敌军逮捕、审讯并残酷殴打。黎坤同志被河静省南朝法院判处五年有期徒刑(1932年3月13日判决)。
1936年初,黎坤同志刑满释放,回到家乡,继续积极参与当地的革命运动。黎坤同志、泰芳同志、黄燕同志等动员人民起诉当地官员海通,控告其贪污公款、侵占公地,迫使河静南朝判处海通官员有罪,并责令其归还75公顷公地和350官公款。
1937年,勒孔同志和人民协会起诉法国承包商、区长和村长,指控他们拖欠堤坝建设工人的工资。诉讼最终胜诉,迫使承包商向人民返还了350印度支那皮亚斯特。
两起诉讼的胜利鼓舞了公社人民的革命运动。在宜春区党委的指导下,春会公社涌现出许多伪装的组织,如读书报刊协会、耕作互助会、收割互助会、种植互助会、捐钱捐粮互助会等等,聚集了大量群众,唤醒了团结互助的精神。
1938年底,潘南雪同志——一位区委干部——返回会通领导革命运动时,遭到秘密警察的包围和逮捕。黎坤同志、泰定同志和黄燕同志动员了近百名中青年男女组织营救潘南雪同志。此后,身穿绿衣的士兵前来镇压,根据当地领导人的告密,黄燕同志、黎坤同志、泰芳同志、泰定同志、武图同志、陈伯同志和武公同志被关押在宜春县六个月。面对敌人的残酷折磨,黎坤同志毫不畏惧,始终坚定不移地捍卫自己的革命立场。由于缺乏定罪证据,法国殖民者不得不释放了他。
1945年4月,黎廷(春江)同志回到会通,与泰定、黎坤、泰奎、泰芳等同志联系,以推动在公社建立越盟组织。
1945年7月,越明协会成立,其核心为黎刚、太定、太芳、太奎、黄颜等同志。
根据区起义委员会的命令,会通越盟领导层紧急制定计划,选举黎坤、泰芳、武勇同志组成起义委员会。同志们动员力量前往村长家和村委会,没收铜印、书籍和公款。
1945年8月20日上午,黎坤同志和春会乡人民聚集在会同乡公社,抗议并游行到宜春县参加宜春县临时人民革命委员会成立仪式。
1945年8月21日上午,春会公社临时人民革命委员会成立,武勇同志担任主席,黎坤同志被任命为越盟领导人。在黎坤同志的领导下,越盟公社紧急组建政治力量,包括农民救国协会、青年救国组织、妇女救国组织、自卫队等群众组织,作为全民运动建立新政权的核心力量。
1946年5月2日,宜春县委常委在黎坤同志家中召集会通市10名典型基层群众,吸纳新党员并成立党支部。出席此次历史性会议的有宜春县委代表太定同志和河静省委宜春运动特使阮绥同志。太定同志代表宜春县委常委宣读了宜春县委关于吸纳会通市10名新党员的决定:黎坤、太芳、武龙、武如典、武公、道征、道忠、黎缘、陈行、陈景。决定成立海通党支部,并任命两名同志组成党支部:黎坤同志作书记,泰芳同志作副书记。1947年初,黎坤同志出国学习政治,泰芳同志担任书记。
为落实上级关于积极准备应对法国殖民主义卷土重来的决议,在初步协议(1946年3月6日)之后,除行政委员会外,还设立了由勒孔同志担任主席的国防委员会。国防委员会直接受党的指挥,负责安排核心干部开展军事和警察工作,以做好战斗准备并保卫当地。
1946年底,国防委员会解散,成立了由5人组成的春会公社抗战委员会,以黎坤同志为主席,4名成员分别负责具体任务,如:煽动敌人、自杀、交通和通讯、宣传和鼓动、物资供应、撤离、破坏、急救、秩序维护和构筑战线。
1951年初,春会乡党支部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共有69名党员参加。大会选举产生了由5名同志组成的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陶忠同志担任书记。会后,1951年底,行政抗战委员会进行了改组,武勇同志当选为联越阵线主席,黎坤同志(原副书记)兼任乡长。1957年4月,春会乡党支部再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潘嘉同志担任书记,黎坤同志担任副书记兼乡行政委员会主席。
在革命生涯中,尽管面临诸多困难和艰辛,黎孔同志始终保持着党员的素质和意志,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各项活动中堪称楷模。他为祖国解放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被公认为革命老干部,是革命前夕和1945年8月夺取政权总起义中党的先锋战士之一。
由于多年遭受殖民者和封建主义者的监禁和酷刑,黎坤同志的健康状况逐渐恶化。1970年,他逝世,享年63岁。黎坤同志的爱国榜样,连同其他许多杰出儿女,为美化祖国宜春的革命传统做出了贡献。
------
参考:
-《宜春县委历史(1930-1945)》,2000年出版
-《宣会公社党委及人民史(1930-2005)》,2005年出版
- 潘越昭同志和陈孟涛同志的回忆录保存在义静苏联博物馆的档案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