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N 获准将电价上调 5%

July 1, 2017 07:16

调整平均电价的最短时间为上次电价调整后6个月。如电价需要上调3%至5%以下,EVN有权决定。

这是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刚刚签署的第24/2017/QD-TTg号决定的最新内容,该决定取代了第69/2013/QD-TTg号决定,即关于调整参与电力活动和使用电力的组织和个人的平均零售电价的机制的决定。

《决定》明确指出:每年在核查越南电力集团(EVN)电力生产经营成本后,根据发电、输电、配电-零售、行业运营-管理和电力系统辅助服务等各环节输入参数的客观波动情况,与确定现行平均售电价的参数进行比较,对平均售电价进行审查和调整。

年度内,当发电阶段的基本输入参数相对于确定当前平均电价的参数发生波动时,则考虑调整平均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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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调整,电价上涨,电价,电动汽车电价每6个月至少调整一次

当上述规定的输入参数发生波动,导致平均电价较现行平均电价下降时,电价向下调整;当上述规定的输入参数发生波动,导致平均电价较现行平均电价上升3%及以上时,电价允许向上调整。

平均电价调整的最短时间为最近一次电价调整后6个月。

根据该决定,越南电力公司还可以在总理规定的价格范围内提高或降低平均电价。

如果平均电价与当前平均电价相比有所下降,且在规定的价格范围内,EVN有责任相应降低平均电价。

当平均电价需要调整,从3%增至5%以下时,EVN可以决定相应调整平均电价。

越南电力集团在提高或降低电价后,向工贸部和财政部提交报告,接受检查和监督。

若平均电价需要调整,增幅在5%至10%以内,越南国家电力公司须向工贸部报告并获批准后,方可调整电价。工贸部须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越南国家电力公司执行。

当平均电价需要调整,与现行平均电价相比增加10%以上或调整幅度超出规定或影响宏观经济形势时,工贸部应根据越南国家电力公司提交的电价方案,主持并配合财政部进行检查、审议。

财政部负责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议,并向工贸部提交书面意见。审核后,工贸部负责汇总并报总理审议、审议。如有必要,工贸部将与财政部协调,先向价格管理指导委员会报告,再向总理汇报。

《决定》明确规定,平均电价调整必须公开透明。

若平均电价需要下调,而越南国家电力公司不下调,则工贸部有责任要求该公司降低电价。

如果发现电价计算结果有任何错误,工贸部有责任要求越南电力集团停止调整或重新调整平均电价。

据VN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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