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N 获准将电价上调至多 5%
每次平均电价调整的最短时间为自上次电价调整之日起6个月。如需将电价上调3%至5%以下,EVN有权决定。
这是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刚刚签署的第24/2017/QD-TTg号决定的最新内容,该决定取代了第69/2013/QD-TTg号决定,即关于调整平均零售电价机制的决定,适用于参与电力活动和使用电力的组织和个人。
决定中明确指出:每年在检查越南电力集团(EVN)的电力生产和经营成本后,根据各阶段(发电、输电、配电-零售、行业运营-管理和电力系统支持服务)输入参数的客观波动情况,与确定当前平均售电价的参数进行比较,对平均售电价进行审查和调整。
年度内,当发电阶段的基本输入参数相对于确定当前平均电价的参数发生波动时,考虑对平均电价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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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上述规定的输入参数发生波动,导致平均电价较当前平均电价下降时,电价予以下调;当上述规定的输入参数发生波动,导致平均电价较当前平均电价上升3%及以上时,电价允许上调。
平均电价调整的最短时间为最近一次电价调整后6个月。
根据该决定,越南电力公司还可以在总理规定的价格范围内提高或降低平均电价。
如果平均电价与当前平均电价相比有所下降,且在规定的价格范围内,EVN有责任相应降低平均电价。
当平均电价需要调整,从3%增至5%以下时,EVN可以决定相应调整平均电价。
越南电力集团在提高或降低电价后,要向工贸部、财政部提交报告,接受检查和监督。
若平均电价需要调整,增幅在5%至10%以内,越南国家电力公司须向工贸部报告并获得批准后调整电价,工贸部须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越南国家电力公司执行。
当平均电价需要调整,与现行平均电价相比增加10%以上或调整幅度超出规定或影响宏观经济形势时,工贸部应根据越南电力公司提交的电价计划,主持并配合财政部进行检查、审议。
财政部负责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查,并将书面意见送交工贸部。之后,工贸部负责汇总并上报总理审议和提出意见。如有必要,工贸部将与财政部协调,先向价格管理指导委员会报告,再上报总理。
《决定》明确规定,平均电价调整必须公开、透明。
若平均电价需要下调,而越南国家电力公司不下调,则工贸部有义务要求该集团降低电价。
如果发现电价计算结果有任何错误,工贸部有责任要求越南电力集团停止调整或重新调整平均电价。
据VN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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