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将车让给未成年儿童导致事故,被判24个月缓刑

陈焕 March 27, 2024 16:19

由于将自己的车交给未成年子女驾驶并引发事故,造成四人死亡,卢玛碧女士(38岁)刚刚被区人民法院判处24个月有期徒刑,缓刑。

3月27日上午,嘉莱省朱班县雅劳乡人民委员会文化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罗玛皮尔(1986年出生,朱班县雅劳乡人)因“允许无驾驶资格人员驾驶车辆参加道路交通罪”一案进行巡回开庭审理。

经过工作会议,考虑到被告人罗马弼抚养两个年幼的孩子、家境贫困、克服了后果以及有一个孩子在事故中死亡等诸多减轻处罚情节,合议庭判处被告人罗马弼 24 个月监禁,并判处终身监禁。缓刑,试用期为48个月。

00.jpg
卢玛碧女士因让没有驾驶资格的孩子上路驾驶车辆而被判处24个月监禁,缓刑。

起诉书称,2021年,卢玛碧女士购买了一辆车牌号为81B2-636.82、气缸容量为109cm的摩托车。购买后,卢玛碧女士将摩托车交给了亲生儿子卢玛静(2006年出生,无驾照)作为日常使用。

2023年10月25日中午,罗玛静为同村一位居民庆祝乔迁新居,喝了啤酒和葡萄酒,下午回家休息。下午5点30分左右,罗玛静女士出门买东西,回来时看到罗玛静坐在一辆81B2-636.82号牌的摩托车上,没戴安全帽,正和一群朋友聊天,其中包括娘家(2005年出生,同乡土2村居民)。

罗玛弼女士走近儿子时,闻到一股酒味,便问他要去哪里。罗玛静回答说,他要去高家玩。随后,罗玛静和朋友开车离开了,罗玛弼什么也没说,回家了。

当天下午5点45分左右,罗玛静驾驶载有娘胶和小五的轿车在从拉劳乡到拉嘎乡的乡际公路上行驶。当行驶到10+90公里,途经巴博村(Chu Prong县拉劳乡)的路段时,由于注意力不集中、没有控制车速,罗玛静驾驶的轿车与对面行驶的一辆摩托车(牌照号:81B2-199.06)相撞。

事故导致Ro Mah Tuyen、Ro Mah Tinh和Niang Keo当场死亡。Siu Ngu被送往急诊室,但随后在嘉莱综合医院去世。两辆摩托车严重受损。

根据岘港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法医鉴定结论,被害人Ro Mah Tuyen的血液样本中未检测到酒精浓度;Ro Mah Tinh的血液样本中乙醇浓度为170mg/100ml;Niang Keo的血液样本中酒精浓度为88mg/100ml;Siu Ngu的血液样本中乙醇浓度为77mg/100ml。

从尸体采集的血液样本中,没有发现药物或药物代谢物。

据越南网报道
复制链接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x
母亲将车让给未成年儿童导致事故,被判24个月缓刑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