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蔗田藏毒仍难逃脱惩罚
(Baonghean.vn)- 当 Dung 向 Le 运送毒品时,当他发现警察时,他拿着剩余的毒品包跑到房子后面,并将其扔进甘蔗田里,试图掩盖证据。
5月29日,归合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何文勇(1980年出生),居住于归合县周泰乡的何文勇犯“非法贩卖毒品罪”一案进行一审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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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河文勇。照片:Le Phan |
起诉书称,夏文勇(Ha Van Dung)和周光乡(Chau Quang comm)的三文黎(Sam Van Le)均为吸毒成瘾者。2018年2月6日晚7点20分左右,夏文勇正在周光乡安良村(Yen Luom comm)的家中做饭时,黎来到夏文勇家中,给了他20万越南盾,让他购买一包毒品。
15分钟后,Dung 走进屋内,从右边口袋中掏出一包用白色聚乙烯包裹的海洛因,然后用刀片割开一个重0.03克的小包交给 Le。
刚把毒品交给黎某,阮勇发现有警察在场,便拿着剩下的毒品包跑到屋后,扔进甘蔗地里,试图掩盖罪证。然而,归合警方运用专业手段,进行了搜查,缴获了阮勇藏匿在甘蔗地里的毒品包。归合警方从阮勇手中缴获的毒品总额为1.585克海洛因和20万越南盾现金。
在侦查机关,Dung 表示,向 Le 出售的毒品是 2018 年 1 月从 Tuong Duong 县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手中购买的,价值 130 万越南盾,目的是使用后分成小份出售牟利。
根据所审查的证据、文件以及庭审辩论的结果,合议庭根据2015年《刑法》第251条第1款的规定,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何文勇有期徒刑2年。
对于向何文勇贩卖毒品的男子,调查人员无法确定其姓名、年龄和住址,因此调查机构缺乏对其提起刑事诉讼的依据。对于三文黎,由于毒品包装重量不足以对其提起刑事诉讼,调查机构决定对其处以行政处罚。